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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001008004003026/2022-68622 发文机关:市应急管理局
公开形式:主动公开 发布时间:2022-05-30 09:29
责任部门:市应急管理局 责任科室:基础科
所属栏目:安全监管 访 问 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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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宁市推出“复工十一条”助力企业安全有序复工生产

海宁市紧紧围绕安全复工,推出“五个一”复工、六个“不得”要求,有序推进“三区”外企业复工达产。截至目前,共收到企业复工申请4632家,核验通过3705家。

一是制定“五个一”复工清单

制定下发复工复产“五个一”安全告知书, 即要求企业在复工复产前“进行一轮风险研判、制定一个复工方案、开展一次隐患排查、召开一次安全会议、组织一场全员培训”,按照复工复产工作方案,强化高危工艺、设备、物品、场所和岗位的风险全面评估和危害辨识,对重点部位、重要环节、重大隐患以及风险高、隐患多的点位开展隐患排查治理,特别重视污水池运行、导热油锅炉升温等高危环节的风险管控。强化对疫情后新招、调岗员工的岗前安全教育,不断增强广大员工安全意识,提升应急处置和逃生本领。目前已收到开工申请4632家。

二是执行“六个不”负面清单

发布《关于切实做好疫情防控期间安全生产工作的提示函》。根据提示函要求,确定存在“企业主要负责人、生产技术负责人、安全主管、关键岗位技术人员不在岗”“企业特种作业人员、重要岗位作业人员不足,无法保证生产作业正常运转”“企业转岗作业人员、新进员工未接受‘三级’安全教育”“企业未制定复工复产方案,未辨识风险、排查隐患,未落实防控措施”“重点监管企业未经属地和行业监管部门现场验收同意”的六种情形,生产单位一律不得复工生产。截至目前驳回开工申请927家。

三是强化督查指导

市应急管理局成立4个指导服务组,督促指导各镇街应急人员开展辖区内安全生产检查,市安委办开展工贸、危化等重点领域企业复工复产的督查指导。依托“工业企业安全在线”平台,重点督查疫情前隐患较多、安全生产风险较大及未申报开工企业,指导已报备开工企业安全生产,并对未报备擅自开工且存在安全生产隐患的企业,立即停产整顿。截至目前,已开展巡查326家次,发现隐患728条,下发复工复产告知书4132份,完成线上自查352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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