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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001008004003026/2022-68629 发文机关:市应急管理局
公开形式:主动公开 成文日期:2022-05-30
责任部门:市应急管理局 责任科室:应急救援指挥中心
所属栏目:安全监管 访 问 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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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海宁市野外火源专项治理行动方案》的通知

海宁市野外火源专项治理行动方案

根据《浙江省2022年野外火源治理专项行动方案》(浙森防办20225号)和《嘉兴市2022年野外火源治理专项行动方案》(嘉森防办【20224号要求,为切实做好全国两会、冬残奥会和清明期间森林防灭火工作,决定自3月6日起至4月5日,在全市开展为期一个月的野外火源治理专项行动,严厉打击野外违法违规用火,从源头上杜绝森林火灾发生。

一、指导思想

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加强森林防灭火工作重要指示精神,深刻汲取省内外森林火灾教训,对各类农事用火、祭祀用火、其他生产生活用火等引发火灾的主要人为风险进行集中整治,建立健全火灾隐患排场整治长效机制,坚决杜绝扑火人员伤亡事故,为高质量发展建设共同富裕示范区典型城市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先行市营造安全稳定的环境。

二、行动步骤

即日起至20224月5日结束,分三个阶段实施。

(一)动员部署阶段(3月9日前)。精准评估风险,相关镇(街道)以及森防指成员单位明确职责分工,压实各项工作措施。

(二)集中攻坚阶段(3月10日至3月31日)。开展广泛宣传,加强巡查,梳理分析和研判森林防灭火问题隐患加强沟通联系,扎实推进整改落实,全力补齐工作短板,全面消除火灾隐患,有力管控野外火源,确保专项行动取得实效。

(三)巩固提升阶段(4月1日至4月5日)。总结专项治理行动成绩和经验,深层次分析问题和不足,巩固和扩大专项行动战果,建立隐患整改闭环和防控长效管理机制。

三、整治内容

本次专项行动治理的重点是我市涉林区域所有野外违规违法用火行为,主要分为农事用火、祭祀用火和其他生产生活用火。

(一)农事用火。重点治理林区和林田交错地带烧田埂、烧杂草、烧秸秆、烧灰积肥、烧垃圾等农事用火失管失控问题。主要包括:源头治理管控不到位,对违规农事用火不劝阻、不报告;脱离群众路线,对农村群众不宣传、不发动;对违规用火管理“宽松软”问题,听之任之、放任自流。

(二)祭祀用火。重点治理推动移风易俗、文明祭扫工作不力,放任在林内、林缘烧纸钱、烧香点烛等违法用火问题。主要包括:墓区周边可燃物清理不到位,火灾隐患突出;宣传引导、综合管控不到位,未采取有效措施疏堵结合;党员干部、公职人员不以身作则,带头上坟烧纸、燃放烟花爆竹。

(三)林业生产用火。重点治理违规炼山造林、计划烧除、

烧疫木、点烧隔离带等隐患问题;未实施生产性用火审批制度、

或用火审批制度不严格问题;生产性用火未在合适的天气条件下

实施、未开设隔离带、未组织足够人员看守等不按规程操作问题;

对违规生产性用火监管缺位、处罚不严问题。

(四)其他治理内容。加强对野外吸烟人群教育不到位、不监管问题的治理;加强增岗设卡不到位的治理;加强对智力障碍、精神病患者和未成年人监护责任落实不到位,玩火弄火引发森林火灾问题的治理;加强对林区民居、村庄和重要设施周边可燃物清理不到位,造成家火上山、山火进家问题的治理。

四、治理措施

(一)强化宣传教育,营造浓厚氛围。认真开展3. 19”森林防灭火宣传活动,创新宣传机制,线上线下教育并重,多形式、多渠道开展森林防灭火工作宣传。推进宣传教育进企业、进农村、进社区、进学校、进家庭、进林区,营造浓厚防火氛围,构筑全民防线。

(二)严格用火管控,规范用火管理。进一步健全完善生产性用火审批、监烧制度。将森林防灭火写进“村规民约”,促进村民规范用火养成。推行绿色祭扫、生态祭祀。落实网格化管理,.充分发挥护林员队伍作用,加大巡护力度,严防火种进山。高火险时段及时发布禁火令,禁止一切野外用火。

(三)加强重点管控,履行防控责任。对重点区域、重点部位的农作物秸秆,组织力量或采取奖补措施集中清理。落实风景名胜区、国有林场以及森林消防重点单位等经营主体责任,严格履行火源防控、可燃物清理以及林内施工单位和流动人员监管等责任。

(四)依法快速查处,严惩人为纵火。强化行政执法,行刑衔接,加大执法查处力度。火灾发生后,同步侦办火案,迅速查明原因,依法严惩肇事者。公开违规野外用火举报电话,畅通举报渠道,建立奖励制度。

(五)加强监测预警,落实精准防控。加强形势研判,完善预警机制,及时发布高火险信息,做到因险设防、因险施策。加强火灾监测,强化日常巡护,细化应急响应措施,确保火灾早发现、早报告、早处置。

(六)加强应对准备,科学安全扑救。科学前置力量,备足物资装备,严阵以待,确保在火灾萌发阶段快速处置到位,坚决“打早、打小、打了”。树立安全扑打、科学施救理念,杜绝扑救人员伤亡。

、工作分工

有关成员单位和各镇(街道)要各司其职、尽职履职,推动野外违法违规用火专项行动开展,共同做好野外火源管控工作。

市森防指办公室:统筹推进野外违规违法用火行为专项整治行动。

市资源规划局:主要指导督促开展林区野外火源管理、林业生产违规违法用火治理行动。

市公安局:主要指导督促开展火案侦破,协同林业主管部门开展违规用火处罚等行动。

市农业农村局:主要指导督促开展农业农村森林防火宣传教育、推进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行动。

市民政局:主要指导督促开展查促祭祀违规违法用火行动。

市文旅体局:主要指导督促开展查处A级旅游景区内的违规违法用火行动。

、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地和有关成员单位要提高站位,加强领导,精心组织,充分认清当前森林防灭火工作的严峻形势,坚决克服麻痹松懈思想,采取强有力措施加强野外火源管控,确保专项行动取得实效。

(二)突出治理重点。要紧盯林业生产用火、农事用火、祭祀用火和进山入林游客等,从源头上遏制各类风险隐患,确保横向到边、纵向到底,不留死角、不留盲区。要注重点面统筹,突出重点地区、重点部位、重点方向。要盯住重点人群,落实监护责任。

(三)坚持协同联动。要协同推进、密切配合、真正履职,发挥专业优势、健全工作机制,开展联合执法、提高工作有效性形成合力。

(四)注重工作结合。要找准问题根源,坚决破解“管不住的症结,实施依法治火、依法管火。要注重长短结合,探索建立隐患问题自查自纠长效机制,持续推进、常抓不懈。3月下旬,嘉兴市森防指办公室将组织有关部门开展专项活动检查和暗访工作。出重点地区、重点部位、重点方向。要盯住重点人群,落实监护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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