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镇、街道、投资平台,各建设、施工、监理单位: 为进一步规范建筑市场行为,净化建筑市场环境,加强承发包和项目现场用工管理。根据年初制定《2022年度海宁市建筑市场专项整治工作方案》,2022年3月我局开展了第一季度建筑市场行为专项检查。现将有关情况通报如下: 一、基本情况 本次专项检查对象为全市在建房屋建筑和市政公用工程,检查重点包括基本建设程序、承发包行为、关键岗位人员到岗履职、用工实名制管理、工程款和工资支付等。本次检查共抽查在建项目12个(其中房产项目5个,公建项目5个,工业厂房项目2个),反馈问题34条,开具责令整改通知书10份。 二、存在问题 (一)建设单位:部分项目建设单位未严格落实建设单位首要责任,建设单位管理人员未纳入实名制管理,现场负责人到岗率偏低;建设单位合同履约及工程款支付方面问题突出:检查中发现部分建设单位存在未按施工合同支付工程款,未对等提供工程款支付担保,安全文明施工费未单列,未严格按照三方协议约定按时足额向农民工工资专户拨付工资性工程款等情况。 (二)施工单位:部分项目的项目负责人、安全员等关键岗位人员到岗履职不到位,工程相关资料签字存在代签,相关人员变更手续不完备不及时,六项制度台账资料未按要求每月分类整理归档。施工现场电子化考勤设备未能正常启用,管理人员和建筑工人未全部纳入实名制管理,岗位设置不对应,考勤数据未上传至海宁市建筑业智慧云平台等。 (三)监理单位未认真履行监理职责。部分项目总监、专监未到岗履职,总监、监理员实名制考勤率较低。监理资料存在代签现象。实际在岗监理人员与备案及监理规划不相符且变更手续不及时,未按规定配置足够的专业监理人员,监理例会、监理日记、报验审批等内容不全或流于形式。 三、典型案例 (一)浙江海芯微半导体科技有限公司300毫米晶圆核心特种工艺生产线项目(建设单位:浙江海芯微半导体科技有限公司,施工单位:信息产业电子第十一设计研究院科技工程股份有限公司,监理单位:浙江江南工程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存在的主要问题:1.EPC项目总包信息产业电子第十一设计研究院科技工程股份有限公司的安装分包未签订“三方协议”;2.土建分包工资性工程款未按月足额拨付;3.安全文明施工费未单列。 (二)浙江钱塘云湾科技发展有限公司钱塘云湾中心项目(建设单位:浙江钱塘云湾科技发展有限公司,施工单位:江西良益建筑有限公司,监理单位:浙江东方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存在的主要问题:1.建设单位工资性工程款未按月足额拨付;2.安全文明施工费未单列;3.建设单位、监理单位未纳入实名制管理。 (三)海宁仰山资产管理有限公司海宁欧洲(瑞典)产业园二期项目(建设单位:海宁仰山资产管理有限公司,施工单位:浙江嘉兴中达建设有限公司,监理单位:浙江信益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存在的主要问题:1.建设单位工资性工程款未按月足额拨付;2.工资发放清单未经务工人员本人确认。 (四)海宁市长安镇人民政府杭海新区政务服务中心二期项目(建设单位:海宁市长安镇人民政府,施工单位:博元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监理单位:浙江经建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存在的主要问题:1.建设单位工资性工程款未按月足额拨付;2.建设单位对项目关键岗位人员履约到岗管控不到位,对发现的项目关键岗位人员未按约到岗问题,未及时按照合同约定实施经济处罚;3.项目负责人、安全负责人、质量负责人等关键岗位人员到岗履职不到位;4.施工现场管理人员未纳入实名制管理,考勤数据未对接上传至海宁市建筑业智慧云平台。 四、工作要求 (一)严格落实建设单位首要责任。建设单位是建设工程项目管理的第一责任人,其管理水平、履职情况与工程质量安全水平息息相关。必须落实建设单位在项目管理中的首要责任,强化合同履约,保证合理的工期和造价,严格按照合同约定及时支付工程款,规范建设单位市场行为。 (二)大力推进实名制管理。各建设、施工、监理企业加强建筑务工人员及关键岗位管理人员实名制管理,落实在建项目在施工现场全面落实建筑工人实名制管理工作的名项要求。各建筑企业应配备专(兼)职建筑工人实名制管理人员,将实名制考勤相关数据实时、准确、完整上传至海宁市建筑业智慧云平台。 (三)严格承发包管理制度。建设单位要严格执行法定程序和发包制度,不得将工程发包给个人或不具有相应资质的单位,肢解发包、违反法定程序发包及其他违反法律法规发包。承包单位承包工程后,要严格履行合同约定的责任和义务,严禁转包、肢解分包。对于违法违规行为,我局将严格查处,并移送市综合行政执法局进行行政处罚。 (四)举一反三、落实整改。对本次检查发现的问题,项目各方责任主体要高度重视,逐条逐项切实整改到位。对涉嫌的违法违规行为,依法严厉查处。全市各建设、施工、监理单位要引以为戒,举一反三,按照《2022年度海宁市建筑市场专项整治工作方案》海建管〔2022〕7号要求对所属工程项目全面开展自查自纠。各属地政府要加强辖区内工程项目的日常监管,通过市场和现场联动,部门和属地合力,共同推进我市建筑业高质量发展。 海宁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2年5月31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