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的社会监督,鼓励举报安全生产事故隐患和违法行为,及时发现、制止和惩处违法行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浙江省安全生产条例》和《嘉兴市安全生产重大事故隐患和违法行为举报奖励实施细则(试行)》(嘉安委办〔2022〕39号)等有关法律法规和文件,我局起草了《海宁市安全生产重大事故隐患和违法行为举报奖励实施细则(试行)》(征求意见稿)。现将征求意见稿全文进行公示,公示期内若有意见,可书面或电话反馈至海宁市应急管理局。
公示日期:2022年6月13日至2022年6月20日
联系人:金华挺
联系电话:0573-87288621
联系地址:海宁市文礼路3号
邮编:314400
附件:《海宁市安全生产重大事故隐患和违法行为举报奖励实施细则(试行)》(征求意见稿)
海宁市应急管理局
2022年6月13日
《海宁市安全生产重大事故隐患和违法行为举报奖励实施细则(试行)》(征求意见稿).doc
相关链接:关于对《海宁市安全生产重大事故隐患和违法行为举报奖励实施细则(试行)(征求意见稿)》征求期间的反馈意见和采纳情况
关于公开征求《海宁市安全生产重大事故隐患和违法行为举报奖励实施细则(试行)》(征求意见稿)意见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2-06-13 21:55
信息来源:海宁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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