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加强对内部审计工作的指导和监督,提升审计整体监督效能,根据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和《浙江省内部审计工作规定》(省政府390号令)等有关规定,拟对我市2013年出台的《海宁市内部审计工作规定》(市政府令41号)进行修订。近期,我局起草了《海宁市内部审计工作规定(修订稿)》(征求意见稿)。现将征求意见稿全文进行公示,公示期内若有意见,可书面或电话反馈至海宁市审计局。 公示日期:2022年6月15日至2022年6月23日 联系人:邱昱 联系电话:0573-87288543 联系地址:海宁市海洲西路226号行政中心2号楼6楼 邮编:314400 附件:《海宁市内部审计工作规定(修订稿)》(征求意见稿)
海宁市审计局 2022年6月15日
《海宁市内部审计工作规定(修订稿)》(征求意见稿).doc
相关链接:关于对《海宁市内部审计工作规定(修订稿)(征求意见稿)》征求期间的反馈意见和采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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