由海宁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组织编制的《海宁市城市节约用水专项规划》公示稿已编制完成,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规划审批程序要求,现将该规划向社会公示,公示时间2022年6月21日-2022年7月20日(共30天),公示内容如下: 一、规划范围: 海宁市全域范围,面积为862.82平方公里。二、规划期限: 规划期限为:近期2021年-2025年,远期2035年。 三、规划目标: 到2025年:用水总量≤ 3.4649亿m³;万元国内生产总值用水量(不包括第一产业)≤12.52 m³;万元工业增加值用水量≤ 14 m³;城市公共管网漏损率控制≤ 8%。 到2035年:资源节约集约利用达到世界先进水平;建成与高质量发展相适应的节水制度体系、技术支撑体系和市场机制;形成水资源利用与发展规模、产业结构和空间布局等相协调的格局。四、推动重点领域节水: 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节水优先”重要指示,聚焦工业节水、城镇节水、生态节水、智慧节水四个方面,部署开展城市节水重点工作。五、完善城市节水制度体系: 以理顺节水制度实施机制、推行节水制度动态评估为抓手,通过严格节水“三同时”、完善用水定额管理、健全节水市场机制、严格全过程监管、动态完善节水制度体系,构建具有海宁特色的节水制度体系。 说明:本次公示内容为规划草案,仅作征求意见用途,不作为任何项目的审批依据,最终规划成果由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汇各方意见修改完善后报市政府批复为准。 公示单位:海宁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联系人:黄佳欢 电话:0573-87287221 联系地址:海宁市海州西路89号建设大楼南楼 公示地址:1.海宁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一楼大厅; 2.中国海宁网站:http://www.haining.gov.cn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