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年行动各牵头部门: 接嘉兴市安委办通知,国务院安委会预计今年9月组织开展全国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验收工作,检查省安委会并延伸抽查2个设区市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台账资料。省安委会也将同步开展验收工作,检查各设区市安委会并延伸抽查2个县(市、区)有关台账资料。为进一步做好我市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圆满完成上级验收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要引起高度重视。各牵头部门要在思想上引起高度重视,安排专人梳理三年行动专题专项完成情况,收集整理有关台账资料,全力配合做好验收工作,确保圆满完成三年行动收官战。 二、要做好查漏补缺。认真对照《海宁市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计划组织领导框架图和工作任务责任分工及进度控制表》(海安委〔2020〕11号),逐项梳理任务进展情况,同时收集整理相关台账资料。对于原定今年12月底完成的常态化工作,要提前到9月完成;对于到今年12月底仍无法完成的任务,需逐条说明理由。 三、要落实台账准备。做到台账齐全、资料规范,如开展某项专项行动,不能仅有工作方案,还应有检查、通报、督办、总结等材料进行佐证。同时建立佐证台账目录和对应文件夹,文件夹命名和目录一致。佐证台账原则上要求 PDF 正式文件,没有扫描成电子版的纸质台账可以另行作为附件备查。 四、要定期报送工作进度。各牵头部门要加大工作推进力度,每周动态更新工作进度,并于每周五下班前将《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最新工作进展情况》报至市安委办,联系人:邹晓强,联系电话:13736464547、784547。
附件: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最新工作开展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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