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海宁市人民政府关于推进全域旅游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意见》(海政发〔2020〕14号)和《关于印发<海宁市推进全域旅游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政策意见实施细则(试行)>的通知》(海文旅体〔2020〕70号)文件精神。开展旅游业扶持项目(第二批)奖励申报,经主体申报、镇街道初审、文旅体局审核、第三方审计,拟对2021年度符合扶持项目条件的海宁市丁桥镇海潮股份经济合作社等26家单位43个项目予以奖励494.8705万元。 公示时间: 8月31日—9月2日,在公示期限内,如有异议,可通过来电、来访等方式反映。 联系电话:87288406 (文旅体局)、87287039(派驻第四纪检监察组)、87292021(财政局政教科)。 联系地址:海宁市海洲西路226号,海宁市行政中心二号楼316室,海宁市文旅体局;邮编314400。
海宁市文化和广电旅游体育局 2022年8月31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