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村(居)委会,街道机关各部门,各有关单位: 现将《2022年硖石街道普法依法治理工作要点》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海宁市人民政府硖石街道办事处 2022年6月7日 2022年硖石街道普法依法治理工作要点 2022年是党的二十大召开之年,是实施“十四五”规划的深化之年,也是我市深入实施“八五”普法规划、进一步夯实勇当高质量发展建设共同富裕示范表率法治根基的关键之年。全街道普法依法治理工作的总体要求是: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坚持党的全面领导,牢固树立法治为民理念,以数字化改革为牵引,以落实普法责任制为动力,以提升公民法治素养为重点,深入实施“八五”普法规划,加大全民普法力度,深化普法依法治理。充分发挥法治宣传教育在建设法治硖石、创建“国际化品质硖石”中的基础性、保障性、先导性作用,为争创社会主义现代化先行市和勇当高质量发展建设共同富裕示范表率营造良好法治氛围。 一、围绕中心工作,提升品质普法高度 (一)深入学习宣传习近平法治思想。深入系统学习宣传习近平法治思想的重大意义、丰富内涵、精神实质和实践要求,特别是阐释好习近平同志在浙江工作期间有关法治思维方法、法治文化和法治浙江的重要论述,宣讲好法治浙江建设的发展历程、理论成果、制度成果、实践成果,展示好习近平同志绘就的法治浙江建设蓝图。把习近平法治思想作为党委(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重要必学内容,加强《习近平法治思想学习纲要》《习近平法治思想学习问答》等权威读本资料的学习宣传工作,利用“之江法云”微信塔群等平台,开展习近平法治思想学习宣传专题活动。 (二)围绕党委政府中心工作开展普法活动。紧紧围绕迎接党的二十大和省第十五次党代会胜利召开、争创社会主义现代化先行省、勇当高质量发展建设共同富裕示范表率、纪念现行宪法公布实施四十周年、民法典、党内法规等主题开展普法专项活动和系列宣传活动,推动普法服务党委政府中心工作大局。 二、突出普法重点,强化精准普法深度 (一)开展公民法治素养提升行动。围绕公民法治素养提升行动,深化构建社会大普法格局,把“法律认知、法治情感、法治意志、法治信念和法治行为”五个方面的基本要求融入市民公约、村规民约、行业规章、学生守则、团体章程等社会规范。推动公民法治素养提升与精神文明创建、法治示范创建和平安建设等活动相结合,促进社会公众树立规则意识、责任意识、诚信意识,让人民群众在实践中养成遵法守规良好习惯。 (二)深化国家工作人员学法用法。落实领导干部应知应会法律法规清单制度,进一步强化党政主要负责人年度述职述法、新任领导干部宪法宣誓和领导干部任前法律知识考试等工作。积极组织开展领导干部和国家工作人员年度法律知识考试,落实公务员年度学法清单,发挥街道专兼职法治员普法作用,探索学法普法纳入党员干部“一编三定”内容,开展“云上听庭”等普法活动。 (三)深化青少年学法用法。全面落实《青少年法治教育大纲》,结合爱国主义教育、国情教育和行为养成教育。针对不同学习阶段的法治教育目标和重点内容,开展与青少年生理年龄、心理成熟水平、认知能力相适应的法治教育宣传。进一步健全完善国家机关、学校、社会、家庭共同参与的青少年法治教育格局,深入开展未成年人保护法、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等学习宣传,有针对性地开展防范校园欺凌、性侵害、校园贷、套路贷等方面法治教育。 (四)分层分类开展学法用法工作。全面法治宣传教育,教育引导公民履行尊法守法义务,使尊法学法守法用法成为全社会的普遍共识和自觉行为。加强对村(社区)“两委”干部、行政执法人员法治教育,提高基层干部依法治理、依法行政能力;加强对企业、社会组织管理和从业人员法治教育,促进依法诚信经营管理;充分发挥驻村法官、村(社区)法律顾问等“三官一师”队伍,加强对宗教界人士和信教群众法治教育;关注服务对象广、传播影响力大的外卖骑手、快递员、网约车司机、网络主播等新业态从业人员的法治宣传教育。 三、服务乡村振兴,加强普法治理广度 (一)加强民主法治村(社区)建设。积极培育各级“民主法治村(社区)”创建,努力实现嘉兴市级“民主法治村(社区)”全覆盖。构建农村大普法格局,引导基层干部群众依法参与社会治理,深化基层法治实践,提高社会治理法治化水平。 (二)加强“法宣到组”建设。贯彻落实上级部署要求,加强“法治带头人”“法律明白人”“学法守法示范户”在法治乡村(社区)中的基础性作用,提升基层治理法治化现代化水平,推进乡村“法宣到组”普法体系建设。在每个村民小组(微网格)中选拔不少于1名“法律明白人”,从村里每个网格里的所有“法律明白人”中选拔1名“法治带头人”,每个村选拔不少于1户“学法用法示范户”,深化培育“法治带头人”“法律明白人”“学法守法示范户”。 (三)加强普法依法治理。健全党建统领的自治、法治、德治、智治融合的乡村治理体系。充分发挥法治型党组织建设和村(社区)法治副书记(平安书记)的作用。积极发挥村(社区)法律顾问作用,引导基层干部群众依法参与社会治理。发挥街道社会矛盾纠纷调处化解中心、派出所、司法所、基层治理联动工作站(联勤警务室)、共享法庭e站等在法治村(社区)建设中的主力军作用。加大法治文化惠民力度,结合“文化走亲”“三下乡”活动,组织辖区青年普法志愿者、法治文艺团体开展法治文化基层行活动。 四、推进文化普法,增强法治宣传力度 (一)传承弘扬优秀法治文化。推动全街道法治文化传承发展,弘扬海宁法治人物事迹和精神。发挥好法治文化的熏陶和教育作用,鼓励社会力量参与法治文化作品创作。加强红色法治文化保护和宣传,将法治文化与硖石灯彩文化相融合。加速普法数字化改革,充分利用“报、网、端、微、屏”等全媒体平台,常态化开展互动式、沉浸式普法。组织开展丰富多彩的群众性法治文艺活动,推动社会主义法治文化精神深入人心。 (二)深化“上提下延”阵地工程。深化推进宪法公园、法治文化长廊、法治文化广场等街道村组三级法治文化阵地规划建设,按照“一镇一品、一村一园、一组一点”布局,把法治元素融入党群服务中心、新时代文明实践中心、文化大礼堂等公共文化设施建设,积极开展“双普”“融普”普法阵地建设,继续做好法治宣传教育基地申报工作。 五、构建普法格局,提高普法责任制精度 (一)严格落实普法责任制。全面贯彻落实《浙江省法治宣传教育工作规定》和“谁主管谁负责、谁执法谁普法、谁服务谁普法”普法责任制。严格对照落实2022年普法责任清单,加强对普法责任清单实施情况的自查和完善工作。 (二)深化以案释法工作机制。认真落实《关于构建社会大普法格局的实施细则》,加强社会普法队伍建设,建立各类普法讲师团、专家库、志愿者队伍。将以案释法工作融入到执法、司法和法律服务等法治实践过程中,充分发挥以案释法警示教育、案例指导、社会宣传等功能作用。组织参加以案释法典型案例申报、年度“十大普法影响力事件”评选活动,提高社会力量参与普法的积极性。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