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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001008004003013/2022-71532 发文机关: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公开形式:主动公开 发布时间:2022-09-27 15:38:35
责任部门: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责任科室:调查确权登记科
所属栏目:公告公示 访 问 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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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宁市人民政府关于开展海宁市盐官下河等28个自然资源所有权首次登记的通告

根据《自然资源统一确权登记暂行办法》(自然资发〔2019〕116号)的要求,从本通告发布之日起,以不动产登记为基础,按照资源公有、物权法定和统一确权登记的原则,对26个水流自然资源、2个自然保护地自然资源所有权开展首次登记。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自然资源登记单元的预划分

本次登记共预划28个自然资源登记单元,分别是:

(一)26个水流登记单元。流经本市的盐官下河等26条县级以上河流,依据第三次全国国土调查成果,以河流、湖泊管理范围为基础,结合堤防、水域岸线预划分,遵循有堤防界线按照堤防界线划定,无堤防的,原则上在设计洪水位范围内、以地方政府确认的水域岸线划定登记单元范围界线。

(二)2个自然保护地登记单元。海宁长水塘省级湿地公园、泰山港湿地,依据第三次全国国土调查成果,以自然保护地管理或保护审批范围界线,结合勘界立标界线划定自然保护地登记单元范围。

二、开展自然资源登记工作的时间

本次开展自然资源首次登记工作的时间为自通告发布之日起至2022年10月31日。

三、自然资源类型、范围

登记单元内的水流、森林、荒地、滩涂、探明储量的矿产资源、水库等自然资源的国家所有权和自然生态空间。本次统一确权登记区域涉及12个镇(街道),具体见附件。

四、其他事项

自然资源所有权代表(代理)行使主体、集体土地所有权人、国有土地使用权人等相关主体,应当积极配合做好确权登记相关工作。

特此通告。


附件:海宁市自然资源确权登记单元涉及的区域名单


海宁市人民政府

2022年9月16日


附件


海宁市自然资源确权登记单元涉及的区域名单

序号

登记单元类型

登记单元名

涉及镇(街道)

1

水流

盐官下河

许村镇、长安镇、周王庙镇、盐官镇

2

水流

洛溪河

斜桥镇、海洲街道、马桥街道、硖石街道、袁花镇

3

水流

袁花支河

袁花镇

4

水流

洛塘河

长安镇、周王庙镇、斜桥镇、海洲街道、硖石街道、海昌街道

5

水流

麻泾港

硖石街道、马桥街道、丁桥镇

6

水流

崇长港

长安镇

7

水流

黄山港

袁花镇、黄湾镇

8

水流

年长港

袁花镇

9

水流

木长桥港

硖石街道、马桥街道、袁花镇、丁桥镇

10

水流

斜郭塘河

盐官镇、斜桥镇

11

水流

辛江塘河

盐官镇、丁桥镇、马桥街道、袁花镇

12

水流

泥坝桥港

许村镇

13

水流

六平申线

袁花镇、黄湾镇

14

水流

群乐港

黄湾镇

15

水流

新塘河东段

盐官镇、丁桥镇、黄湾镇

16

水流

新塘河西段

许村镇、长安镇、周王庙镇、盐官镇

17

水流

袁硖港

袁花镇、硖石街道

18

水流

绵长港

斜桥镇、盐官镇、丁桥镇

19

水流

唐家堰港

丁桥镇

20

水流

泰山桥港

许村镇

21

水流

平阳堰港

丁桥镇、斜桥镇、海洲街道、马桥街道

22

水流

硖石市河

硖石街道、海昌街道

23

水流

坝头港

长安镇

24

水流

上塘河

许村镇、长安镇、周王庙镇、盐官镇

25

水流

杭平申线

海昌街道

26

水流

鹃湖

硖石街道

27

自然保护地

海宁长水塘

省级湿地公园

海昌街道

28

自然保护地

泰山港湿地

长安镇


海宁市人民政府关于开展海宁市盐官下河等28个自然资源所有权首次登记的通告.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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