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宁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委托海宁市国土空间规划设计有限公司编制了《海宁市城镇社区建设专项规划》,现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建议。公示期内若有意见,可书面或电话反馈至海宁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公示时间:2022年9月30日至10月20日 联系人:盛丽萍 联系电话:0573-87287020 联系地址:海宁市海州西路89号 邮编:314400 海宁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2年9月30日 关于《海宁市城镇社区建设专项规划(2022-2035 年)》起草说明 为贯彻全省域推进“未来社区”建设的部署要求,推动 以“三化九场景”为标志的优质城镇公共服务从局域供给向全域覆盖布局,加强社区公共服务设施的统筹规划布局,全面有序推进城镇社区建设提升工作,市住建局委托海宁市国土空间规划设计有限公司编制了《海宁市城镇社区建设专项规划(2022-2035 年)》,现将起草情况说明如下: 一、编制背景 城镇社区作为城市建设治理的基本单元,是实现广大人民 群众提升生活品质、共享美好生活的核心载体。完善提升城镇社区建设治理,对浙江省建设“新时代全面展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优越性的重要窗口”和国家高质量发展“共同富裕示范区”具有基础性推动作用,2021年12月22日浙江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浙江省自然资源厅、浙江省城乡风貌整治提升(未来社区乡村建设)工作专班办公室联合发文《关于加快开展城镇社区建设专项规划编制工作的通知》,要求各地9月底前完成城镇社区建设专项规划编制工作。 二、指导思想 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推进共同富裕现代化基本单元建设、加快未来社区理念全域推广的重要基底规划。海宁市始终牢记习近平总书记2003年调研视察海宁时赋予的“要在消除城乡差别、公共设施建设上下功夫”的嘱托,以“全域美丽、整体大美”为目标,联动推进风貌整治提升、未来社区、未来乡村3大基本单元全域覆盖。以海宁市国土空间规划为指导,以改善人民生活条件和完善城市基础设施为根本,结合海宁城乡一体进程快,城市建设基础好,社区建设水平较高,公服设施数量多,位于嘉兴西南,紧邻杭州。目前常住人口108万,城镇社区87个,前五批未来社区创建数量5个(双漾里、风和丽苑、西山、百合、新丰),结合现状的一些分析,此次规划更关注设施评估的精准性、地方特色的代表性、圈层划分的科学性、关联工作的融合性。围绕这四方面并结合省导则要求编制规划。 三、规划总则 1.规划期限:2022-2025年,远景展望至2035年。 2.规划范围:硖石街道、海洲街道、海昌街道、马桥街道范围,以及各镇开发边界内的核心镇区,面积共308.14平方公里。 3.规划主要内容: 3.1建设目标 确立“潮城温暖嘉”的建设主题与目标,建设旧改社区设施齐全、新建社区特色凸显、飞地社区设施共享、近郊社区面貌一新、产业社区保障完善的海宁城镇社区。 3.2建设策略 旧改社区:优化基础项标准,重点关注“一老一小”问题。 新建社区:优化提升项内容,结合温暖嘉导则提出更多个性指标。 飞地社区:做好设施共享工作,保证设施布局全覆盖。 近郊社区:考虑城/乡社区场景与设施的联合共建。 产业社区:不单独划定十五分钟生活圈,特殊需求考虑向周边生活圈共享公服配套设施。 3.3单元划定 共划定海宁市28个街道级城镇社区单元(十五分钟生活圈),130个社区级城镇社区单元(五分钟生活圈),其中中心城区含街道级单元14个,社区级单元73个。 3.4建设指引 结合嘉兴“温暖嘉”社区生活圈配置导则与本次城镇社区建设策略,对浙江省城镇社区建设专项规划编制导则中提出的设施服务配置要求进行优化、细化、调整,共形成15分钟级的5大类、48小类建设要素以及5分钟级的5大类、44小类建设要素,并根据配置要求对街道、社区两级提出建设指引。 四、编制说明 2022年4月市住建局委托规划编制单位赴4个街道与8个乡镇,与各镇(街道)、社区负责人就城镇社区专项规划编制进行座谈,了解社区现状、特色和需求,有针对性的开展编制工作。6月基本形成成果稿后,先后征求了部门(单位)、镇(街道)和社区意见,修改完善后会同市民政局、市农业局、市资规局、市卫健局等和4个街道、8个乡镇召开规划核心内容汇报交流会,再次对接完善规划内容。8月12日,市住建局组织召开《海宁市城镇社区建设专项规划》专家评审会,本规划顺利通过专家评审,并根据专家意见完成修改。修改后版本经市住建局班子会议审核通过。 五、其他事项 按照《浙江省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的要求,本次开展网上公示,征求社会各界意见。 附图: 1.城镇社区单元划分图(街道级) 2.城镇社区单元划分图(社区级) 3.城镇社区单元划分图(中心城区) 4.建设指引图/表(节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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