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常务会议有关部署要求,积极落实常态化直达机制,进一步加强直达资金管理,提升财政资金使用效能,市财政认真贯彻落实上级部署要求,有序推进直达资金分配使用,现将2022年直达资金工作情况总结如下: 一、直达资金基本情况 2022年,我市共收到上级下达直达资金9.5亿元,其中中央直达资金8.6亿元,省级配套资金0.9亿元,中央参照直达资金0.20亿元。截至12月底,中央直达资金已全部完成分配,支付进度99.9%高于全省平均1.9个百分点。 二、直达资金支付情况 我市中央直达资金支出项目主要为增值税留抵退税资金转移支付、其他减税降费资金转移支付、中央财政城镇保障性安居工程补助资金、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补助经费、城乡义务教育补助经费、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补助资金、农业生产发展资金等。其中支持基层落实减税降费和重点民生等专项转移支付支出5.6亿元,有效弥补了今年政策性减收影响,缓解了财政收支压力,保障了退税资金需求,维持了财政平稳运行;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补助经费支出3415万元,用于补充养老基金,保障社保基金安全平稳运行,有力防范支付风险;中央财政城镇保障性安居工程补助资金支出8556万元,用于新建保障性安居工程项目;城乡义务教育补助经费支出3143万元,主要用于义务教育教科书费用、学校日常公用经费支付。 三、直达资金工作举措 一是高度重视,加强常态管理机制。市财政使用将直达资金使用与监管作为财政一项重要任务,始终保持高度的责任意识,贯彻落实好上级工作部署,确保直达机制常态化运行。将直达资金管理有效融入预算管理一体化全流程,强化项目库建设,做实做细项目储备,加速直达资金使用。落实常态化监控主体责任,强化直达资金使用全链条动态监管,促进资金使用规范高效。 二是双轨并行,推进系统融合升级。将直达资金管理有效纳入预算管理一体化全流程,融合预算管理一体化和直达资金监控系统数据,确保直达资金精准落地。做实做细资金分配,着力提升项目储备数量和质量,加强项目可行性研究论证,确保项目等资金,直达资金下达后即可分配使用。严格预算执行,规范支付方式,确保直达资金精准落地。积极推进将直达资金纳入预算管理一体化系统,形成全流程闭环预算管理,以“小切口”撬动大场景,健全财政预算管理体系。 三是增质提效,深化监督管理全覆盖。对直达资金分配下达、支付、发放等环节实行全链条、动态化监控。严格按照国库集中支付制度和直达资金使用要求,将资金支付到最终收款人。强化资金监管,追踪使用去向,及时分析处理系统预警信息,指导相关部门通过乡镇公共服务平台支付、建立项目资金发放使用台账,确保资金流向明确、账目可查。不断完善体制机制,严肃财经纪律,加强制度保障约束,提升财政资金安全管理。 四是全面透明,落实直达信息公开。定期更新公开直达资金分配明细,每季度将“直达”资金清单在“中国海宁”门户网站进行信息公开,实现直达资金分配使用透明化。现已完成2022年度全年直达资金分配明细公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