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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001008004003014/2023-62443 发文机关:嘉兴市生态环境局海宁分局
公开形式:主动公开 发布时间:2023-01-18 16:53
责任部门:嘉兴市生态环境局海宁分局 责任科室:办公室
所属栏目:计划总结 访 问 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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嘉兴市生态环境局海宁分局2022年度工作总结和2023年度工作思路

2022年工作总结

2022年,在市委市政府和嘉兴市局的坚强领导下,我局坚持以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为指导,牢固树立和践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理念,积极应对疫情新形势新挑战,高标准大力推进生态环境保护各项工作。饮用水水源水质稳定达标,省级评估优秀14个地表水市控及以上断面Ⅰ-Ⅲ类水体比例100%,创自监测以来最佳;省跨行政区域交接断面考核优秀。空气质量优良天数比率85.8%,细颗粒物(PM2.5)平均浓度28微克/立方米监测以来最佳。我市成功创建省级清新空气示范区,获全省长江保护修复治理攻坚战先进集体、2021年度美丽嘉兴建设工作先进集体。生态环境质量公众满意度得分89.04分,实现“十连升”,排名进入全省前20排名上升幅度全省前十。受邀参加全国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研讨会并交流发言。

一、攻坚克难,污染防治攻坚战取得新成效

(一)深入实施碧水行动制定“五水共治”碧水行动暨水质提升攻坚计划》,统筹推进碧水行动。一是攻坚入海河流总氮总磷。在全省率先开展氮磷调查溯源,委托编制《上塘河、盐官下河入海氮磷污染物治理及总量控制对策措施报告》,确定总磷总氮控制措施。对44项具体整改任务实施周调度、月督查,完成40项。完成入海通量监测项目招标并组织实施二是强化饮用水源地保护。印发宁市两个饮用水水源地“一源一策”治理方案》。推动实施长水塘水源生态湿地和泰山港水源生态湿地水质提标工程,央补专项资金5571万元。完成水源地勘界定标工程。三是实施入海污染源排口整治。全面落实排口监测和溯源工作,编制“一口一策报告”并完成整治任务。四是深化“污水零直排区”建设。全面开展工业园区污水零直排“回头看”自查和交叉检查下发督办函20份。开展“污水零直排区”标杆园区创建帮扶指导行动。

(二)深入打好蓝天保卫战海宁市2022年清新空气行动实施计划》《环境空气质量提升攻坚行动方案》,坚决打好秋冬季PM2.5、夏秋季O3治理攻坚战一是加强统筹指挥调度。突出预测预警、标本兼治、执法监管和精准指导协同推进,制定实施《海宁市大气(臭氧)污染防控日常工作机制(试行)》推进工业废气治理。VOCs料源头替代、VOCs低效设施改造提升、企业恶臭异味治理项目等125项治理任务全面完成完成年度工业大气污染源排放清单更新。开展重点行业大气污染防治评级。三是提升大气预测和监管能力。实施大气监管能力提升项目,完善大气质量监测预警体系VOCs走航监测实现(街道)、工业园区全覆盖

(三)深入推进“无废城市”建设出台《海宁市“无废城市”建设工作方案(2022-2025年)》。一是提升危险废物管理能力。在嘉兴首创企业危废规范化星级管理模式。开展危险废物专项整治。推进重点单位视频监控设备安装和“浙固码”应用。二是推进“无废”系列创建。嘉兴市“无废城市”创建工作推进会在我市召开。绿色动力建成省内首个无废展馆。创建嘉兴市“无废园区”2个,嘉兴级“无废工厂”14个,数量均列嘉兴第一。绿能环保(医废处置)二期工程(应急)项目建成投运

(四)深化土壤和地下水污染防治。制定实施《海宁市土壤、地下水和农业农村污染防治2022年工作计划》。一是抓好污染状况调查和治理修复。委托对全市土壤污染防治开展质量控制。二是强化地下水污染防治。完成地下水国考点位水质提升和规范化建设。指导尖山化工园区、长安高新区开展地下水专项调查。三是抓好重金属污染防控。编制重金属污染防治方案。全市重点建设用地安全利用率100%。

二、除险保安,环境风险隐患有效防范化解

(一)全力护航党的二十大。深入开展生态环境“大排查、除隐患、保平安”百日攻坚行动环保设施企业全部完成评估问题全部完成整改。做好节假日、台风期间党的二十大期间等重要时期值班值守,对重点点位开展巡查检查。

(二)扎实做好疫情防控环保工作。牵头市医废处置组工作制定医废收处规范和操作指引,保障全市医疗废物有序收储运处。全市涉疫废水和医疗废物安全收处率实现“两个100%”。

(三)积极妥善处置环境信访加强对生态环境信访的分析和研判。受理解决环境信访实现同比下降上级交办4件环境信访积案全部化解。全市环境安全和环境保护舆情平稳。

(四)提升生态环境应急能力。在尖山新区化工园区筹建第二支环境应急处置队,设立应急物资储备库,形成环境应急东西互补格局。10个镇(街道)建成环保应急物资库。未发生定级突发环境事件。

三、助企纾困,服务经济大盘积极作为

(一)常态化走访帮扶。开展“助企纾困优服务,稳进提质促发展”行动。健全重大项目环保“一对一”跟踪服务机制,124个项目享受“区域环评+环境标准”改革红利。探索废水“共享治理”模式。获嘉兴上半年环评管理“领跑者”。

(二)实施包容审慎监管优化生态环境执法方式,实施分类管理模式,提升监管执法温度。对纳入监督执法正面清单企业实施差异监管。修复环保信用企业18家。

   (三)扩大生态环保投资。建立生态环境领域重大项目台账。全年完成生态投资额2.87亿元,同比增长26%开展生态环境科技帮扶专项行动,打造“环保医院”服务品牌。

(四)强化环境要素保障保障重点项目所需排污权。实施排污权抵质押贷款。推行排污权有偿使用费分期付。对化学需氧量、氨氮、挥发性有机物实行等量削减替代

四、保护优先,生物多样性保护和生态修复持续推进

(一)加快推进生态修复。制定实施《海宁市水生态修复和生物多样性保护行动方案》。打造河湖生态缓冲带等水生态修复样板工程和实践案例。修复河湖生态缓冲带10.5公里

(二)加强生物多样性保护。制定《海宁市2022年生物多样性保护工作实施方案》。开展生物多样性调查与评估,形成我市生物多样性本底数据库。建设长水塘湿地生物多样性科普馆,打造科普宣传阵地。

五、从严从实,生态环保执法督察取得新进展

(一)深入开展执法行动。开展“绿剑”执法专项行动。落实公安-环保违法线索互通共享机制打击震慑环境违法犯罪行为。出动执法人员9679人次,检查企业4420厂次,作出行政处罚案件108起,处罚金额883.35万元,10人被采取刑事强制措施。案例入选全省生态环境违法典型案例。

(二)狠抓执法规范化建设开展执法“大练兵”活动,提升执法效能队伍能力素质召开执法队伍规范化建设现场会。建设标准办公场所,落实执法装备建设,配齐业务技术用房,健全各项管理制度,提升执法队伍形象和执法规范化水平。

(三)高标准推进环保督察整改。印发《海宁市第二轮央督和中央巡视交办问题整改攻坚行动方案》。统筹做好长江经济带警示片暗访、2022年省委专项督察迎检,长江经济带警示片零曝光、省委专项督察信访零交办。完成第二轮央督6个问题销号,2021年省督4个问题和剩余1个信访交办件全部销号。

(四)深化“七张问题清单”运用。“七张问题清单”为抓手,健全生态环境问题发现机制,推动发现整改销号闭环。案例入选省“重大生态环保督察问题清单”示范榜;18个问题作为主动发现纳入分别、嘉兴市“七张问题清单”

、减污降碳,绿色低碳转型稳步推进

(一)打造低碳示范。制定《海宁市推进减污降碳协同创新行动工作方案》。召开低碳村(社区)试点推进会,省首创村(社区)低碳指数,9个村入选省级低(零)碳试点。长啸村作为全省唯一的低碳村(社区)代表在全省低碳日活动现场作交流发言。指导黄湾镇(尖山新区)开展减污降碳协同试点建设。

(二)抓好污染物减排和应对气候变化。完成高排放整治提升67家。削减化学需氧量2294.58吨、氨氮329.99吨、氮氧化物401.11吨、挥发性有机物2127.12吨,补充增报减排工程48个开展发电企业碳排放报告质量管理达标创建。组织企业开展温室气体排放报告填报。首次设立生态减排财政奖励。

(三)推进绿色共富制定生态文明建设先行示范专项行动方案。全省首发镇(街道)“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转化指数。与金华市生态环境局武义分局签订“携手两山转化 推进山海共富”框架协议。案例入选嘉兴市高质量发展建设共同富裕典范城市最佳实践。

七、改革创新,现代环境治理体系加快构建

出台《关于加快推进生态环境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实施意见》《海宁市有关单位生态环境保护工作责任清单》发布“生态指数”。

(一)纵深推进数字化改革。“无废城市”数字化改革试点通过省级评估,上线并迭代“医废在线”应用。开展集三线一单、规划环评、项目环评于一体的“企业环境选址查一次”应用建设,入选省生态环境系统重点应用。完成美丽海宁生态数治平台一期建设。

(二)深入实施企业环管员改革组织开展3轮全市环管员业务培训,完成576名环管员考核和证书发放。在浙里办上架“环管员”应用,累计注册企业347家、用户1093人,日均访问量270余人。

(三)提升生态环境监测能力。完成国控水站自动站电子围栏、监测站点网络安全提升和降水自动监测等项目。新建省控空气自动站1个、臭氧激光雷达1个生态环境监测站通过资质认定现场评审,监测能力覆盖10大类133项。

(四)推进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强化环境违法案件审查与生态环境损害赔偿联动机制,加大案件线索排查力度。办结案件9件,赔偿金额586.2万元。我市案例入全省生态环境损害赔偿磋商典型案例。

、广泛参与,打造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传播阵地

(一)深化生态文明宣传。开展《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学习纲要》和《浙江省生态环境保护条例》宣贯。开展“潮城生态美”系列活动“我是生态环境代言人”履诺践诺活动授牌首批生态文明思想海宁宣教基地成功举办海宁市第二期“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实践创新擂台赛

(二)实施满意度提升行动开展满意度“十大行动”发布“美丽海宁我代言”四大满意度主题宣传视频开展主题宣讲、法律法规宣贯培训等280场,入户宣传16.27万户,发放宣传册13.56万本。

2023年工作思路

空气质量优良天数比率达到85%以上(具体以上级下达目标为准)细颗粒物(PM2.5)平均浓度低于30微克/立方米,力争低于29微克/立方米饮用水水源水质稳定达标省跨行政区域交接断面水质力争考核优秀;地表水市控及以上断面Ⅰ-Ⅲ类水体比例确保达到92%以上,力争100%两个国控断面水质保持类水标准,总磷总氮达到上级考核要求危险废物利用处置率100%,重点建设用地安全利用率100%

一、重点工作举措

抓好生态环境领域改革

1.深化数字化改革突出整体智治,以数字化提升生态环境系统治理和闭环管理能力。迭代美丽海宁生态数治平台和场景应用,做好应用贯通和承接以实战实效赋能生态环保管理能力跃升

2.推进减污降碳协同创新改革编制减污降碳协同创新区建设实施方案指导黄湾镇开展园区减污降碳协同增效试点建设。推进低(零)碳试点建设。开展碳标签、碳足迹、碳积分等试点工作。指导开发区创建国家级生态工业园区

3.深化环境准入制度改革。探索“评证合一”改革,强化项目环评与排污许可的衔接。健全项目准入市镇两级协同机制和代办服务。发挥环评与排污许可评估机构技术支撑作用。开展环评与排污许可提质增效行动。

4.完善排污权交易领域改革。加大排污权储备调配力度,继续做好排污权、碳排放权抵质押贷款工作。完成挥发性有机物初始排污权核定

5.实施环保科技创新改革。与省环科院、生态环境部南环所等深度合作,研究EOD导向等投融资模式改革。推进化工新材料园区整体清洁生产审核试点。

推进生态环境治理能力和治理体系

6.提升监测分析能力。从监测统计向分析研判、预测预警转型提升。开展入海河流氮磷通量监测数字化智慧化建设。探索碳排放监测,支撑减污降碳协同增效。提升环境智能态势感知能力。

7.提升执法监管能力。深化生态环境“大综合一体化”行政执法改革。以执法大练兵为抓手,严格执法办案程序,打击环境违法犯罪行为。健全非现场监管执法体系提升执法监管效能。

8.提升风险防控能力。做好新一轮央督、省督和长江经济带暗访迎检和整改“后半篇文章”。对多发问题进行精准“画像加强环境应急安全隐患排查和应急预案备案、演练抓好生态环境信访调处化解。

9.提升环保助企能力。支持服务重点项目建设和绿色发展。强化环保法律法规宣贯。加强投资项目储备和科技支撑。推动一批污染治理、生态保护、减污降碳等关键领域重点工程。

10.提升问题发现整改能力。“七张问题清单”推动生态环境问题主动发现和落实整改。贯彻《浙江省生态环境保护工作约谈办法》。进一步发挥行业自律与监督作用。督促企业落实环保主体责任

(三)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

11.扎实推进碧水行动。深化“五水共治”。坚入海河流总磷总氮确保央督反馈问题按时销号培育“污水零直排”省级标杆园区。指导园区河道按照“一河一策”方案实施整治。推进通量监测项目。施水源地生态湿地改造提升工程。

12.扎实推进蓝天保卫。突出PM2.5与臭氧“双控双减”。对包装印刷、纺织后整理等涉气企业集群实施整治。实施企业污染防治提级行动完成城市边界微站建设和公交车走航。保障亚运会等重大活动空气质量。开展声环境功能区评估。

13.扎实推进净土保卫。优化建设用地开发利用部门联动机制。推进重点地块治理修复和地块土壤调查。探索实施地下水智能预警平台建设。推进土壤与地下水协同治理。

14.扎实推进治废攻坚。对照省级“无废城市”创建指标、评分要点、规范标准,争创“清源杯”。狠抓“无废细胞”创建,推进固体废物源头减量和资源化利用。完善全市一般工业固废收运体系,健全危险废物监管体系。

15.加强生态保护修复。迭代生物多样性本底资源数据库,建立生物多样性监测网络体系,建设黄湾镇高阳山、海昌街道双喜村生物多样性体验地。以“生态美”推动“共同富”启动“两山”基地建设实施方案编制。加强生态文明阵地建设,实施生态文明社会行动计划。

嘉兴市生态环境局海宁分局2022年度工作总结和2023年度工作思路.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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