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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001008004003020/2023-79936 发文机关:海宁市文化和广电旅游体育局
公开形式:主动公开 发布时间:2023-10-13 15:44:22
责任部门:海宁市文化和广电旅游体育局 责任科室:市场管理科
所属栏目:公告公示 访 问 量 :
进入老年模式
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设立审核公示

兹有吴开春申请设立海宁怡可网吧有限公司,根据国务院《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管理条例》、文化部《公众聚集文化经营场所审核公示暂行办法》的规定,现将该申请事项公示如下:

单位名称

海宁怡可网吧有限公司

经营地址

海宁市长安镇新天地商务中心17幢204室、205室、206室

经营范围

互联网上网服务

企业类型

有限责任公司

场所面积

232.45平方米

用 途

商业

距中小学交通行走距离

大于 200米

法定代表人

姓名:吴开春;性别:男;年龄:38周岁;籍贯:江西上饶

如发现上述审核事项不符合《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管理条例》规定的或有其它不实之处的,请在公告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向我局反映,联系电话:0573-87288443;行政许可申请人或者利害关系人要求听证的,可在公告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向我局提出书面申请,听证联系电话0573-87288443,逾期不提出申请的,视为放弃听证权利。

 

海宁市文化和广电旅游体育局

                                    二〇二三年十月十三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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