阅读辅助
◇当前位置:首页
>> 人大代表建议、政协提案办理结果 >> 政协提案办理答复
进入老年模式
对市政协十四届二次会议第118号提案的答复

发布日期:2023-10-26 11:01访问次数: 信息来源:市农业农村局字号:[ ]


名 称: 对市政协十四届二次会议第118号提案的答复
答复情况:

海宁市农业农村局关于市政协第十四二次

会议第118号提案的答复意见

 

沈亚萍、蒋利萍委员:

你们在市政协十四届二次会议上提的提案《注重“人本化” 让未来乡村更具品质内涵的建议》已收悉。现答复如下:

一、制定政策保驾护航

2022年,周王庙镇博儒桥村成功入围省首批未来乡村建设试点,长安镇兴城村、丁桥镇海潮村、袁花镇长啸村和黄湾镇尖山村4个村列入省第二批未来乡村创建名单,许村镇永福村、科同村、盐官镇桃园村、斜桥镇华丰村、海昌街道双喜村5个村列入第三批未来乡村创建名单,全面开展建设。我市指导创建村编制完善了《博儒桥村浙江省未来乡村建设试点方案》等省级未来乡村建设实施方案,2023年1月11日出台《关于推进海宁市全域未来乡村建设的实施意见》(海政办发〔2023〕4号文件),明确了财政支持政策,列入省级、嘉兴市级未来乡村新建项目的,按照市镇村5:4:1的比例落实建设资金。省级未来乡村新建项目,市财政按照工程结算审核价的50%进行补助,最高不超过800万元/村;嘉兴市级未来乡村新建项目,市财政按照工程结算审核价的50%进行补助,最高不超过150万/村。同时建立多元化投入机制,引导工商资本、金融资本、社会资本等积极参与未来乡村项目建设,目前吸引社会资金近2000万投入省级未来乡村建设。

二、拓展农旅融合产业

近年来,我市立足共同富裕,以“农旅”融合赋能乡村振兴,积极探索农村创新创业新业态、新模式。有序推进全域旅游及景区村庄创建,截至2022年底,创建3A级景区村庄14个,4A级景区镇3个,注重政策整合引导,一方面落实《海宁市推进全域旅游促进文旅产业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意见》(海政发〔2022〕25号),设立扶持乡村旅游发展专篇。另一方面落实《海宁市贯彻浙江省推动经济高质量发展若干政策承接落实方案的通知》(海政发〔2023〕9号),设立现代服务业高质量发展政策乡村振兴和城乡融合发展政策,鼓励城市转型退出的工业用地根据相关规划用于发展文化和旅游产业。近期我市出台了新的实施方案《海宁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海宁市文旅深度融合工程实施方案(2023-2027年)的通知》海政办发〔2023〕35号文件,旨在优化文旅资源布局、丰富文旅产品业态、健全文旅产业体系、提升文旅服务质效、转变休闲生活方式,塑造“潮城海宁”城市文化标识,全力打造世界著名观潮胜地和长三角休闲度假旅游目的地。积极推进丁桥镇新仓村,周王庙镇云龙村、胡斗村省级休闲乡村创建工作,突出农耕文化元素,拓展休闲旅游功能。特别是周王庙云龙村的“中医药标本馆及研学实践馆项目”,将建设陶艺馆、纸艺馆、中药坊、农工坊、食工坊等,主打研学功能,传承农耕文化。

三、发展文化振兴事业

文化既是乡村振兴的重要组成部分,也是推动共同富裕建设的活力之源。在全市加快推进共同富裕建设的大背景下,全市建设了一批包括静安智慧书房、健心客厅、文化驿站、礼堂书屋等在内的各具风格的新型公共阅读空间100多个,去年全市又打造了“10分钟品质文化生活圈”161个,乡村文化活动品牌42个,下沉市级文化资源,盘活基层文化阵地,让群众精神文化生活更加丰富。(一)推动乡土文化宣传融入群众生活。积极搭建非物质文化遗产和乡土文化的宣传展示平台,每年利用传统节日、文化和自然遗产日等举办“老底子的年味”春节民俗活动、“到海宁团圆来”元宵民俗活动、清明节民间艺术面对面、端午节裹粽子比赛、蚕俗文化节、中秋民俗活动等宣传展示活动,积极促进海宁优秀传统文化的保护与弘扬,增强村民对乡土文化的传承保护意识。(二)扶持和引导村(社区)建设村级特色展馆。全市目前共建有90余家村(社区)级特色展馆,接下来要引导和扶持未建立特色展馆的村(社区)挖掘本村特色,通过村史村风、名人展示、民俗艺术、非遗等方面成点布局,建设各具特色的展示馆、村史馆、艺术馆等,条件优异的可进一步推进建设乡村博物馆。同时,挖掘培养全民艺术普及大使、文化示范户、乡村文化能人、“三团三社”带头人等文艺骨干,通过文艺人才带动村(社区)特色品牌发展,注入活的灵魂。(三)持续发挥文化阵地的宣传引导作用。发挥基层文化阵地的宣传引导作用,依托“10分钟品质文化生活圈”,高频次高质量开展“家风家训”等宣传普及活动,做好“春泥计划”等针对少年儿童的文化教育活动,评选“最美”系列以正民风,常态化开展文化志愿活动。市级资源共享,持续开展“送文化”下乡活动,达到全年送戏下乡300场以上,送书下乡20万余册,送展览讲座下乡400场以上,文化走亲400场以上,通过图书与文艺紧密联系群众,宣传政策法规,弘扬优秀传统文化。

四、加强和创新社会治理

不断加大城乡社区社会组织培育扶持力度,引导和激励广大社会组织在未来乡村建设中担当作为,助力打通民生保障和乡村治理“最后一米”。立足村(社区)实际,打造“品质海宁益起来”、“厢里乡亲 七彩社区”等公益创投平台,充分发挥专业社工机构的社会工作专业优势。如新塘村柴草公益坊为解决村内柴草和砖瓦乱堆放的问题,设立“柴砖银行”。同时,充分链接政府、群团组织、企业、志愿服务等社会资源,根据居民需求策划项目,以专业的社会工作方法促进基层治理提升,推动了城乡社区工作向专业化治理转型打造了“一起聊吧”、“桃园金钥匙”、“李家播报”等一批社区治理和服务创新品牌。

最后,再次衷心感谢你们对政府工作的关心和支持,真诚希望你们今后多提宝贵的意见和建议。

 

 

                            海宁市农业农村局

                202361日 

    (联系人:陆文婷,联系电话:0573-87635721




网站地图 | 常见问题 | 联系我们 | 版权保护 | 隐私安全 |
主办单位:海宁市人民政府主办 海宁市人民政府办公室承办
浙ICP备14012341号 浙公网安备 33048102000515号 网站标识码:3304810001
建议IE7.0 1024*768分辨率以上浏览本网站
智能问答
智能问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