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宁市文化馆,是文化和旅游部命名的全国一级文化馆,也是全国农村文化艺术工作先进集体、全国服务农民服务基层文化建设集体、浙江省先进文化馆、浙江省群众文化工作先进集体、嘉兴市文明单位。全馆占地面积25亩,建筑面积10400平方米。主要工作为组织开展各类群众文化活动,举办公益性的公共文化培训,保护和传承非物质文化遗产,免费开放场馆为群众提供文化艺术空间及优质服务。 海宁市文化馆充分利用文化资源优势,突出地方特色,在继承、创新、发展中进行艺术创作和精品生产,相继创作了舞蹈《花灯舞》获全国第十届“群星奖”;古筝与打击乐《娃娃看潮》获全国第十三届“群星奖”;小品《父与子》获第十八届“群星奖”。 海宁市文化馆坚持以人民为中心,服务基层群众,弘扬时代主旋律,争当先进文化的传播者,积极开展文化惠民活动,推进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致力于推动海宁市群众文化的大发展大繁荣。 地址:海宁市海洲街道文博路8号 联系电话:0573-87077617 开放时间:周一到周日8:30-21:00(全年免费开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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