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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001008004003042/2023-80773 发文机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公开形式:主动公开 发布时间:2023-11-17 08:49
责任部门:办公室 责任科室:食品安全协调与抽检监测科
所属栏目:食品药品监督管理 访 问 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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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宁市不合格食品核查处置情况的通告(11.17)

一、抽样编号为XBJ23330481306931834的香蕉核查处置情况

(一)抽检基本情况

浙江海港超市连锁有限公司银泰百货鹃湖连锁店销售的香蕉(购进日期:2023年8月2日),噻虫胺、噻虫嗪项目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二)经营环节核查处置情况

经调查,当事人履行了进货查验和索证索票等义务,有充分证据证明其不知道所采购的食用农产品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并能如实说明其进货来源,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食用农产品市场销售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办法》的规定,责令当事人改正,决定对当事人处罚如下:一、没收违法所得3.37元,二、免予处罚。

二、抽样编号为XBJ23330481306932006的香蕉核查处置情况

(一)抽检基本情况

海宁市硖石街道福坤生鲜超市销售的香蕉(购进日期:2023年8月20日),吡虫啉项目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二)经营环节核查处置情况

经调查,当事人履行了进货查验和索证索票等义务,有充分证据证明其不知道所采购的食用农产品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并能如实说明其进货来源,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食用农产品市场销售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办法》的规定,责令当事人改正,决定对当事人免予处罚。

海宁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3年11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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