阅读辅助
索  引:001008004003008/2023-80799 发文机关:市公安局
公开形式:主动公开 发布时间:2023-11-17 10:54
责任部门:市公安局 责任科室:公共关系办公室
所属栏目:其他服务 访 问 量 :
进入老年模式
双十一,这个提醒一定要看!

“双十一”期间,相信很多人都在网上进行了购物。这几天,大家也都沉浸在拆快递的喜悦之中。但是,有些快递包裹好不容易等到了,开开心心地跑去快递寄存点,却发现快递不见了!

11月7日,南关厢某小区门卫,事主购买的价值500元的化妆品快递被盗。11月5日,长安某小区门卫,事主三天内连续六个快递被盗,损失物品价值共计500余元。11月4日,海洲某小区,事主放在楼梯口的价值800元的快递被盗。

每年“双十一”期间,快递包裹数量增多,盗窃快递包裹类警情也随之多发。发案地点主要集中在小区门卫室、无人看管的楼梯口等公共区域。

在此提醒大家:1.大家网上购物后要及时关注物流信息,收到快递取件信息后,应尽快前往领取;2.尽量把包裹寄往比较安全可靠的地址,比如有人看管、有视频监控的地方,降低包裹失窃的风险;3.在超市、小区、厂区门卫室等快递代收点应尽量安排专人看管。若发现快递被盗,一定要及时报警!

同时提醒心怀不轨之人,对于盗窃快递包裹类警情,警方将加大打击力度。实施盗窃,必将受到法律严惩。莫伸手,伸手必被捉!



网站地图 | 常见问题 | 联系我们 | 版权保护 | 隐私安全 |
主办单位:海宁市人民政府主办 海宁市人民政府办公室承办
浙ICP备14012341号 浙公网安备 33048102000515号 网站标识码:3304810001
建议IE7.0 1024*768分辨率以上浏览本网站
智能问答
智能问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