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前期个人申报,镇、街道初审,市农业农村局等部门审核确认,海宁市觅林农产品有限公司、宁蓝果业科技有限公司法人季鸣符合大学生创业补助条件,马桥街道梨享生活家庭农场褚聪贤符合农业创业创新大赛财政奖励条件,现将人员名单予以公示。 公示期自2023年9月11日至9月16日。公示对象如有问题,在公示期内,干部群众均可通过来信、来电、来访等形式,向本单位科教科反映。以组织名义反映的,需在材料上加盖公章;以个人名义反映的,提倡用本人真实姓名,并告知联系办法。 联系电话:0573-87635703 地址:市农业农村局619办公室 附件:2022年度海宁市乡村振兴人才政策补助名单公示.doc 海宁市农业农村局 2023年9月11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