进入老年模式
海宁市人民政府 W W W . H A I N I N G . G O V . C N
简体版 | 繁体版 | 无障碍阅读 | 浙江政务服务APP | 智能问答
今日海宁
Haining today

网站首页

市长之窗

海宁概览

政务公开

互动交流

咨询投诉

办事服务
当前位置:首页 >> 今日海宁
重磅!继续免收通行费!涉及海宁这些道路

发布时间:2023-12-16 11:43 信息来源:融合编辑部 浏览次数: 字体:[ ]

记者在省政府官网了解到,根据《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我省部分高速公路实施差异化收费有关事项的复函》,同意有关高速公路继续实施差异化收费政策,对符合条件的车辆予以通行费优惠。 

涉及海宁部分:

据悉,免费通行对象为使用不停车收费电子标签(ETC)记账卡的一类小客车(9座及以下,车长小于6米)。

●包含以下三类特定对象:

1.浙F牌照的车辆;

2.海宁籍浙A牌照的车辆(车辆登记所有人为海宁市户籍);

3.经认定的海宁市F类及以上高层次人才在异地登记的车辆(本人所有的非浙F牌照车辆)。

●规定高速路段:

1.杭浦高速公路绕城东枢纽至海宁枢纽段;

2.嘉绍高速公路硖石互通至尖山互通段;

3.沪杭高速公路许村互通至骑塘枢纽段;

4.杭州绕城高速公路沈士枢纽至绕城东枢纽段;

5.苏绍高速公路骑塘枢纽段至盐官西枢纽段。

(点击可查看大图)

●规定收费站:

1.杭浦高速公路胡家兜、盐官、海宁南3处收费站;

2.嘉绍高速公路硖石、袁花、尖山3处收费站;

3.沪杭高速公路许村、长安2处收费站;

4.杭州绕城高速公路许村南1处收费站;

5.苏绍高速公路周王庙1处收费站。

浙F牌照车辆将在收费站直接免收通行费。

海宁籍浙A牌照的车辆和我市F类及以上高层次人才的车辆需通过“海宁出行”申请高速免通资格,实现先扣费再返还功能;“海宁出行”高速免通申请功能需提供本人身份、车辆、银行卡等信息,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经审核认定符合条件的,自通过审核之日起产生的规定范围内的高速通行费用将于次月15日前返还。

涉及嘉兴其他地区部分:

◆对仅行驶申嘉湖高速公路新塍互通至洪溪枢纽段、杭州湾跨海大桥北接线洪溪枢纽至步云枢纽段、沪昆高速公路步云枢纽至王店互通段、常台高速公路观音桥枢纽至王店东互通段、乍嘉苏高速公路南湖(嘉兴南)互通至凤桥互通段,进出均在申嘉湖高速公路新塍、王江泾(嘉兴北)、油车港收费站,沪昆高速公路嘉兴东、王店收费站,常台高速公路秀洲(嘉兴西)、马家浜、南湖(嘉兴南)、王店东收费站,乍嘉苏高速公路余新、凤桥收费站等11个收费站,且使用ETC记账卡的浙F牌照1类客车免收通行费。

◆对仅行驶申嘉湖高速公路姚庄互通至洪溪枢纽段、杭州湾跨海大桥北接线嘉善北互通至步云枢纽段、沪昆高速公路步云枢纽至嘉善互通段,进出均在申嘉湖高速公路姚庄、西塘、天凝收费站,杭州湾跨海大桥北接线嘉善北、罗星收费站,沪昆高速公路嘉善收费站等6个收费站,且使用ETC记账卡的浙F牌照1类客车免收通行费。

上述项目优惠政策实施期限暂至2025年12月31日。由此形成的车辆通行费差额部分,甬莞高速公路马站收费站至龙沙收费站路段由业主单位浙江温州沈海高速公路有限公司承担,其他项目由实施优惠政策的市、县(市、区)政府负责补偿给相关高速公路业主单位。


来源 | 省政府办公厅


海宁市人民政府主办 | 网站标识码:3304810001 | 浙ICP备14012341号 | 浙公网安备 33048102000515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