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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001008004003019/2023-82125 发文机关:市商务局
公开形式:主动公开 发布时间:2023-12-29 10:38:29
所属栏目:政府涉企信息公开 访 问 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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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海宁市晚稻订单粮食收购拟奖励资金公示

根据《浙江省粮食和物资储备局、浙江省财政厅、浙江省农业农村厅、中国农业发展银行浙江省分行、中国储备粮管理集团有限公司浙江省分公司关于做好2023年全省晚稻收购工作的通知》(浙粮[2023]33号)和《海宁市农业农村局等6部门关于切实抓好2023年粮油生产保供工作的通知》(海农发〔2023〕34号)文件精神,我市继续实施订单粮食收购奖励。

经对我市订单粮食收购企业上报数据审核:拟对全市393户交售2023年晚稻订单粮主体给予订单粮食奖励,拟奖励资金共1576万元;拟对全市240户自行烘干交售晚稻订单粮主体给予订单粮自烘奖励,拟奖励资金共2758816.5元,现予以公示。

公示期:2023年12月29日至2024年1月4日。公示期内如有异议,可向海宁市粮食和物资储备局反映,联系电话:0573-87291009(粮食管理科),联系人:陈先生。

 

附:2023年海宁市晚稻订单粮食收购拟奖励资金公示清册

 

 

海宁市粮食和物资储备局  

2023年12月29日

2023年海宁市晚稻订单粮食收购拟奖励资金公示清册.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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