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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拟对浙江晶科储能有限公司新建工业CT建设项目环评文件作出审批意见的公告

发布时间:2023-12-04 09:00 信息来源:嘉兴市生态环境局海宁分局 浏览次数: 字体:[ ]

序号

项目名称

建设地点

建设单位

建设项目概况

公众参与情况

相关环保措施承诺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1

新建工业CT建设项目

黄湾镇安江路北侧、新月路西侧

浙江晶科储能有限公司

为保证产品质量和生产的安全,企业拟新增1台Metrotom 1500型定向工业CT(最大管电压225kV,最大管电流3mA,属于Ⅱ类射线装置)对厂区生产的电池进行无损检测。本项目工业CT装置均自配射线防护系统(铅房屏蔽体),拟建于原料仓1F(共3F,无地下层)南侧理化实验室。

/

建设单位承诺,将按照环评提出的相关要求实施项目建设,确保落实各项污染防治和生态保护措施。

(1)本项目不产生废水、固废。射线装置在运行过程中会产生少量的臭氧及氮氧化物,由于每次扫描时长很短,铅房内产生的臭氧及氮氧化物量也比较少,对环境影响较小。 (2)本项目设置门机联锁装置,紧急停机按钮和警示标示等安全设施,满足相关辐射安全原则;本项目拟配备2台个人剂量报警仪和1台辐射剂量率仪,2名辐射工作人员各配备1支个人剂量计。工业CT装置配置辐射探测报警装置。在落实以上辐射安全措施后,本项目的辐射安全措施能够满足《工业探伤放射防护标准》(GBZ117-2022)的要求。 (3)本项目运行过程中铅房周围辐射剂量率最大为0.26μGy/h,满足《工业探伤放射防护标准》(GBZ117-2022)中“屏蔽体外30cm处周围剂量当量率参考控制水平应不大于2.5μSv/h”的要求。本项目所致辐射工作人员和公众人员受照周有效剂量满足《工业探伤放射防护标准》(GBZ117-2022)的要求;受照年有效剂量满足《电离辐射防护与辐射源安全基本标准》(GB18871-2002)的要求。

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拟对上述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审批意见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维护公众环境权益,现将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基本情况予以公告。公告期为2023125日至20231211日(5个工作日)。  

公示时间:2023年12月4日

联系电话:0573-87289023

通讯地址:海宁市行政服务中心二楼投资项目区窗口; 邮编:314400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告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上述拟作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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