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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001008004003042/2023-81520 发文机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公开形式:主动公开 发布时间:2023-12-08 15:59:59
责任部门:办公室 责任科室:食品安全协调与抽检监测科
所属栏目:公告公示 访 问 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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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海宁市食品安全质量检测情况公告(第5期/总第197期)(本公告不作为行政处罚依据)

近期,海宁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组织抽检粮食加工品、食用油、油脂及其制品、调味品、食糖、肉制品、乳制品、饮料、酒类、蔬菜制品、糖果制品、炒货食品及坚果制品、淀粉及淀粉制品、饼干、餐饮食品、糕点、罐头、食用农产品、水果制品、豆制品、方便食品、水产制品、速冻食品、食品添加剂等23类食品264批次样品。根据食品安全国家标准检验和判定:抽样检验合格252批次、不合格12批次(见附件)。具体情况通告如下:

1.海宁市硖石百果园林水果店销售的香蕉,噻虫胺、噻虫嗪项目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中谱安信(杭州)检测科技有限公司。

2.海宁市丁桥镇去又来配菜摊销售的辣椒段,二氧化硫残留量项目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浙江方圆检测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3.海宁市海洲街道陈乾坤淡水产店销售的鳊鱼(活体)(淡水鱼),恩诺沙星、地西泮项目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及其销售的鲫鱼(活体)(淡水鱼),地西泮项目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浙江公正检验中心有限公司。

4.海宁市华联购物中心有限公司南苑店销售的国产香蕉,噻虫胺项目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浙江公正检验中心有限公司。

5.海宁市周王庙镇融达超市销售的香蕉,吡虫啉项目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及其销售的芒果,噻虫胺项目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中谱安信(杭州)检测科技有限公司。

6.海宁市海洲街道朱孝天淡水产摊销售的鳊鱼(活体)(淡水鱼),恩诺沙星项目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浙江公正检验中心有限公司。

7.海宁市周王庙镇郑晓莲蔬菜摊销售的青椒、芹菜、生姜,噻虫胺项目均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中谱安信(杭州)检测科技有限公司。

8.海宁市马桥街道鑫颖水果店销售的妃子笑荔枝,氯氰菊酯和高效氯氰菊酯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浙江方圆检测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针对食品安全监督抽检中发现的不合格食品,已移交给辖区所(分局)或局综合执法队进行核查处置。特别提醒消费者,如在市场上发现被通报的不合格产品时,请拨打12345投诉举报热线,或直接到当地市场监管部门投诉、举报。特此公告。

附件:

附件1 关于部分不合格项目的说明.pdf

附件2 不合格产品信息表.xls

附件3 合格产品信息表.xls

海宁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3年12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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