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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001008004003042/2023-73829 发文机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公开形式:主动公开 发布时间:2023-02-16 10:33:52
责任部门:市市场监管局 责任科室:食品安全协调与抽检监测科
所属栏目:公告公示 访 问 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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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宁市不合格食品核查处置情况的通告

抽样编号为XC22330481306932762的饮用纯净水核查处置情况

(一)抽检基本情况

海宁白水泉饮品有限公司生产的饮用纯净水(商标:梦潭及图形商标,规格型号:17L/桶,质量等级:/)经抽样检验,铜绿假单胞菌项目不符合GB19298-2014《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包装饮用水》要求,检验结论为不合格,检验机构为浙江公正检验中心有限公司。

(二)生产核查处置情况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之规定,决定对当事人作出如下处理:罚款人民币50000元。

2023年2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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