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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宁市人民政府2022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日期:2023-02-18 17:05 访问次数: 信息来源:海宁市 字号:[ ]


   本报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要求编制而成,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从2022年1月1日起到12月31日止。如有任何疑问,请与海宁市人民政府办公室联系(电话:0573-87287231)。

  一、总体情况

  (一)主动公开情况。2022年,海宁市政府信息公开平台主动公开各类政务信息7868条,进行网上问卷调查5次,发布政府公报4期,发布意见征集信息42次,公布意见征集结果42次,公开内容涵盖重点领域、疫情防控、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等多个重点专栏。进一步完善了政策文件统一公开制度,对本年度制发的行政规范性文件在公开同时运用图文、视频形式进行全方位解读。

  (二)依申请公开情况。海宁市人民政府各行政部门共收到依申请公开498件,按时办理完毕498件,市政府本级未发生因政府信息公开引起的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未产生纠错、败诉案件。

  (三)政府信息管理情况。加强政府网站内容建设和政务新媒体信息发布审核,严把政治关、文字关、审核关,发现错误及时进行纠正。2022年,对政府门户网站更新情况进行日常检查12次,随机抽查7次,对政务新媒体账号实行每日快查机制,通过常态化监管,确保各类信息发布的安全、准确、有序。同时,强化与网信、公安等部门的联系,做好政务舆情监测、研判、回应等相关工作,及时传递政府权威声音。

  (四)平台建设情况。一是加强政府网站集约化建设,做好平台监测维护、风险排查和检索功能优化等工作,确保网站规范高效运行。二是建设政务新媒体1+N模式,各部门关停、清理和转介弱势、劣势账号46个,保留优势账号5个继续做优做强,突出主账号“海宁发布”,传播政府声音、回应社会关切。三是通过升级改造12345政务热线接线系统,通过建设智能客服、运用“三方通话”等方式,切实提高在线解答率,实现咨询类实现直接答复率达95%以上,切实提升群众回访满意率。

  (五)监督保障情况。一是制发《海宁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海宁市2022年政务公开重点工作责任清单的通知》,要求各牵头单位、责任单位围绕清单内容严格落实本年度政务公开各项工作,各单位主要领导每年听取一次政务公开工作汇报。二是下发《海宁市政务公开工作考评细则(2022年修订版)》的通知,将政务公开纳入到目标责任制考核。三是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培训工作,2022年组织政务公开专题培训会1次,依申请公开培训会1次,政务新媒体培训会2次。同时,由司法部门组织专题培训,将政务公开和《条例》纳入到公务员学法用法和干部教育培训当中。四是定期开展政务公开“回头看”专项督查,加强对政务公开工作落实情况进行检查。五是在门户网站首页发布“海宁市政府信息公开社会评议问卷调查”,广泛听取社会公众的意见和建议,并对合理意见建议予以吸收采纳。2022年,全市未发生因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追究责任的情况。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51

18

37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152458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38704

行政强制

2319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69347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486

8

0

1

0

3

498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230

7

0

0

0

3

24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10

0

0

0

0

0

1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1

0

0

0

0

0

1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1

0

0

0

0

0

1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173

0

0

1

0

0

174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2

0

0

0

0

0

2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13

0

0

0

0

0

13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31

1

0

0

0

0

32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2

0

0

0

0

0

2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3

0

0

0

0

0

3

2.重复申请

3

0

0

0

0

0

3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2

0

0

0

0

0

2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8

0

0

0

0

0

8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7

0

0

0

0

0

7

(七)总计

486

8

0

1

0

3

498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1

 0

 2

 0

 3

 0

 5

 6

 0

 0

 1

 0

1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存在的主要问题。一是政府信息公开专栏设置不够丰富,信息查询便捷度有待提升二是基层政务公开工作人员流动较快,政务公开业务熟练度不高的问题比较突出。

  (二)改进措施。一是加大政府信息公开覆盖面,做好信息集中发布工作,进一步优化检索功能。二是增加政务公开培训班次数,针对主动公开、依申请公开、政务新媒体等内容进行专题培训。同时促进市级部门与镇、街道之间的交流,切实提升基层工作人员的工作水平。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1.2022年,海宁市人民政府认真落实《条例》、国办文件精神,根据上级工作部署,已完成政务公开各项工作。

  2.依据《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2022年海宁市人民政府未收取信息处理费

  3.无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相关链接:(一图读懂)海宁市人民政府2022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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