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浙江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浙江省企业职业技能等级认定试点办法的通知》(浙人社发〔2019〕66号),《浙江省职业技能等级认定试点工作指南》(浙人社办函〔2020〕9号)、《浙江省技能人才评价机构管理办法(试行)》(浙人社发〔2022〕20号),拟对浙江鸿燕新材料有限公司等14家企业进行技能等级认定试点评审,拟于2023年2月7日-2月18日开展线上资料审核初审,2023年2月25日开展线下资料复审。 一、评审企业
二、专家组成员 (一) 技术专家: 褚佳琪 海宁技师学院 高级工程师 武桢 嘉兴市职鉴中心 技能鉴定题库负责人 陆佩琴 海宁市职业高级中学 纺织专业高级讲师 蒋月亚 浙江恒生印染有限公司 一级企业人力资源管理师 (二)技能人才评价管理人员: 何志伟 海宁市职业技能鉴定中心 三、评审流程 (一) 初审: 时间:2023年2月7日-2月18日 方式:评审专家线上资料审核、出具初审意见。 地点:线上网络连线。 (二)复审:时间:2023年2月25日8点30分 方式:评审专家现场资料复审、听取汇报(部分企业)、出具评估意见。地点:海宁市人力社保局1号楼602会议室。
海宁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3年2月7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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