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镇党委、政府,各街道党委、办事处,各有关单位: 为认真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进一步推进我市现代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和文化强市建设工作,保障群众的基本文化权益,决定开展2023年“送文化”系列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组织机构 主办单位:海宁市群众文化建设领导小组 承办单位:海宁市文化和广电旅游体育局 二、活动地点 各镇(街道)、村(社区)、学校、企事业单位、农村文化礼堂等。 三、时间及场次安排 1.“幸福笑脸·文化暖冬”新春文化志愿服务下乡 执行承办:市文化馆(非遗中心) 时间:1-2月 内容:共开展新春摄影、书法、非遗文化志愿服务下乡12场。 2.文化下乡巡回演出 执行承办:市文化馆(非遗中心)、市艺术团 时间:4月-11月 内容:开展综合性文艺演出20场(具体场次安排见附件)。 3.图书流通下乡活动 执行承办:市图书馆 时间:1月-12月 内容:全年流通册次不少于22万册(以浙图系统为准)。 4.百场越剧下乡活动 执行承办:市越剧团有限公司 时间:3月-12月 内容:全年共开展越剧下乡演出102场(具体场次安排见附件)。 5.海宁皮影戏下乡活动 执行承办:海宁皮影艺术团有限公司、斜桥小学、陆泽村皮影戏文化工作室 时间:3月-12月 内容:全年开展皮影戏下乡演出120场(具体场次安排见附件)。 6.硖石灯彩下基层、进校园活动 执行承办:海宁市硖石灯彩有限公司 时间:4月-10月 内容:全年开展硖石灯彩下基层、进校园展示20场(具体演出地点由执行承办单位自行联系报市非遗中心审核确定)。 7.展览下乡活动 执行承办:市文化馆(非遗中心)、市博物馆、市图书馆 时间:1月-12月 内容:全年开展送展览下乡活动不少于300场次(由各馆将展览上传智慧文化云,各村(社区)自主点单后派送)。 四、工作要求 各镇(街道)要统一思想,高度重视,认真做好2023年“送文化”系列活动的组织宣传工作,做好后勤保障工作,落实场地,保证现场供电等,并落实好疫情防控、消防、安全等应急措施,确保“送文化”系列活动顺利完成。同时,要积极组织开展好本镇(街道)的“送文化”活动,丰富广大群众文化生活,带动村(社区)文化活动蓬勃开展。 市文化馆(非遗中心)、市博物馆、市图书馆、市艺术团、市越剧团有限公司、海宁皮影艺术团有限公司、斜桥小学、陆泽村皮影戏文化工作室等有关单位要抽调精兵强将,集中时间、精力,创作排练贴近实际、贴近生活、贴近群众的优秀节目,为推进文化下乡、文化惠民活动作出贡献。同时,要健全“送文化”活动档案,填写“送文化”联系单,经演出所在地确认,于活动结束后上报至市文化和广电旅游体育局公共文化科。
附件:海宁市2023年“送文化”系列活动演出场次安排表
海宁市群众文化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3年2月10日 附件 海宁市2023年“送文化”系列活动演出场次安排表 单位: 场
注:海宁皮影戏下乡由海宁皮影艺术团有限公司(100场)、斜桥小学(10场)、陆泽村皮影戏文化工作室(10场)共同完成,其中陆泽村皮影戏文化工作室(10场)负责长安镇,斜桥小学(10场)负责进校园,其余场次由海宁皮影艺术团有限公司完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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