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 《关于海宁市实施第八轮“强村富民”计划深入推进村级集体经济发展的意见》(海委办发〔2022〕58号)《海宁市第八轮“强村富民”计划项目管理办法》(海村扶办〔2022〕2号)《关于下达海宁市第八轮“强村富民”计划镇级第一批项目的通知》(海村扶办〔2023〕1号)文件精神,需拨付许村镇新华村购置商业服务大楼等9个项目20%补助资金446万元,现将相关明细进行公示(详见附件)。 公示时间:2023年2月20日至2月26日,公示期间,如有异议,可通过来电、来 信、来访等方式反映。 联系电话:87015313(农业农村局改革发展科) 87292263(财政局农业科) 80782719(市纪委市监委派驻第七纪检监察组) 附件: 海宁市农业农村局 2023年2月20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