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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001008004003026/2023-74155 发文机关:市应急管理局
公开形式:主动公开 发布时间:2023-03-01 10:07:39
所属栏目:政府涉企信息公开 访 问 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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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切实做好节后复工复产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

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市直属有关单位,各专委办

为认真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的重要讲话和指示精神,落实省、嘉兴市决策部署和海宁市政府工作安排,更好统筹发展和安全,确保2023年春节后企业复工复产安全有序,全安全形势持续稳定向好,现就做好企业复工复产安全生产工作通知如下:   

一、加强组织领导。春节假期结束,企业陆续开始恢复生产,由于设备长期停机、准备不充分、员工状态不佳、安全管理不到位等问题,极大增加安全风险,历来是安全生产事故的易发期和多发期。务必保持高度警觉,充分认清当前安全生产工作面临的严峻形势和艰巨任务,严格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和“三管三必须”工作要求,对企业复工复产工作强化领导,精心安排部署,督促指导本辖区、本行业领域每一家企业、每一个项目落实安全防范措施,严把复工复产安全条件关,确保企业安全、有序复工复产,实现安全生产开门稳

二、压实主体责任要全面组织动员,推动生产经营单位落实节后复工复产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一是督促企业主要负责人依法履职,通过召开安全生产动员会、层层签订安全生产责任书、安全管理人员公开承诺和组织安全学习交流等措施,层层压实安全责任。企业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技术负责人、专职安全员和安全监理等管理人员在复工复产前必须到岗到位。二是督促企业制定周密复工复产方案,方案必须明确复工复产工作计划、工作步骤、时间节点及自查自纠内容、防范措施和责任人员,经企业主要负责人签字同意后实施。三是督促企业做好复工复产前重大隐患排查和风险防控自查自纠,发现问题立即整改,严禁“带病”复工复产;其中危险化学品、金属冶炼、涉爆粉尘、建筑施工等高危行业企业在自查自纠工作完成后,还要组织力量严格检查并督促整改四是督促企业认真组织员工教育培训考核根据统一部署开展好“开工第一课”活动,及时开展岗前培训,突出节后新招、调岗职工、高危岗位和现场作业人员等重点人群,切实提高职工安全意识和自我防范保护能力,各类人员未经考核合格一律不得上岗。五是强化现场安全管理,企业和项目管理人员要及时掌握作业现场设备设施运行情况和员工状态,发现问题及时整改,保障现场安全。

三、强化安全监管要突出危险化学品、工贸、消防、道路交通、建筑施工、城镇燃气、特种设备、旅游、电力等重点行业领域,结合正在开展的岁末年初安全生产督导检查,加大隐患排查治理力度,切实强化安全生产监管执法,严格执行“三不复产”(相关证照不齐全不复产、安全条件不具备不复产、安全措施不落实不复产),严厉查处未经隐患排查治理、未经安全验收、盲目复工复产等违法行为,对检查中发现的其他安全生产违法违章行为要严格依法查处;对企业复工复产安全工作有法不依、验收不严走过场,甚至弄虚作假的企业和企业负责人,依法严肃查处,并公开曝光。

四、做好服务保障围绕复工复产工作实际,结合复工复产验收和现场监督检查,为企业节后复工复产提供服务保障,重点做好教育培训、技术指导等方面的服务保障,促进企业安全规范有序运行。

五、推进专项整治。在企业复工复产期间,要紧盯重点领域、重点部位和薄弱环节,持续深入开展专项整治,不间断排查整改消除安全隐患。危化品领域:要严格节后危化企业开车安全监管,加强对危化品生产储存设备、设施、管道的检查;严格落实有限空间、动火等特种作业审批制度,重点加强存在易燃易毒有害物质作业场所的防控措施,确保作业安全。工贸领域:要围绕有限空间、金属冶炼、粉尘涉爆、涉氨制冷重点环节,全面摸排隐患风险,加大除尘、通风、防火、防爆等安全设施设备检查,加强作业现场的监护和安全管控。消防领域:要持续深入开展劳动密集型企业消防安全专项整治,紧盯大型商超、医疗机构、养老机构等人员密集场所及高层建筑、群租房、老旧小区等关键点位、重点区域,全面排除消防安全隐患。道路交通领域:当前正是交通出行高峰,要结合交通问题顽瘴痼疾重拳整治,加强节后人员流动高峰交通运输安全治理,提高路面见警率,加大路面监控巡查及大风团雾等天气的交通引导与管控;紧盯“两客一危”,坚决整治超载超速、无证运营等严重违法行为。特种设备领域要做好电梯、锅炉等特种设备及其附件的修复和检验检定工作,保障安全运行。旅游领域要进一步加强对旅游酒店、旅游设施、景区景点的安全指导和监督管理,突出对人员密集场所的消防安全管理注重对滑翔伞等旅游新业态的安全检查。建筑施工领域:要深化经营性自建房安全隐患专项整治,加强施工现场安全监管,深入排查建筑工地、生产厂房、临建设施安全隐患,着重抓好起重机械、塔吊、脚手架、深基坑支护、模板支护等重点部位、重点环节的专项整治,严厉打击赶工期、抢进度、违章指挥、冒险作业等违法规行为。城镇燃气领域:要突出燃气经营、输送配送、使用和燃气具生产等环节,严厉打击违规充装、在居民区等人员密集场所非法储存等行为。要督促燃气企业对燃气设施、燃气用户进行全面安全“体检”,防止发生燃气泄漏引发的安全事故。电力领域:落实企业复工复产用电安全检查提醒,指导督促用户对配电房、配电箱等进行一次安全排查,确保电力设施无异常。供电企业按照规定开展“安全学习周”活动,施工作业人员安全培训考试合格及准入后方可上岗。电力施工项目开工前对现场危险点要进行再评估,制定相应的应急处置方案。其他各行业领域,也要结合季节特点和工作实际,全面排查整改问题隐患,确保每个环节安全运行严防各类事故发生。

六、加强工作督导和应急值守。要加强复工复产的安全生产工作督导,层层压实各级责任,落细落实各项工作。要严格执行领导干部带班、重要岗位24小时应急值守制度,加强对安全形势研判,有针对性做好应急准备,一旦遇有突发事件,要快速反应,靠前指挥,确保处置有力有序有效。规范突发事件信息报告制度,杜绝漏报、迟报、瞒报。高度重视舆情,正确把握导向,积极回应社会关切。

 

 

 

海宁市安全生产与应急管理委员会办公室

              2023年1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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