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市级各有关部门,直属各单位: 根据《地名管理条例》、《浙江省地名管理办法》、《海宁市地名管理实施细则》等有关规定,第四季度,我市共受理审批9处地名,相关标准地名具体如下: 一、居民点 1.海晏云庐:位于海宁市海洲街道东长社区,东至桐木港,西至海昌南路,南至桐木港,北至碧荷路。 2.芯谷花苑:位于海宁市海昌街道皮都社区,东至隆兴港,西至欣隆府,南至景湾银座,北至隆兴路。 3.锦安里:位于海宁市长安镇肖王村,东至长安广电大楼,西至修川路,南至海悦府,北至长安路。 二、建筑物 1.新荷商厦:位于海宁市硖石街道,东至新荷嘉苑,西至新海公路,南至长丰路,北至荷韵嘉苑。 2.桐木商业街:位于海宁市马桥街道,东至马桥路,西至桐木港,南至空地,北至教育路。 3.肖王商厦:位于海宁市长安镇,东至长安广电大楼,西至修川路,南至海悦府,北至长安路。 4.军民商厦:位于海宁市硖石街道,东至现状道路,西至G524国道,南至规划支路,北至空地。 5.聚鑫商厦:位于海宁市海昌街道,东至利峰南区门卫室,西至碧云北路、南至东峰路,北至农田。 6.经发大厦:位于海宁市海昌街道,东至双联路,西至双利路,南至华宸府,北至迎金路。 望相关单位和部门接此通知后督促开发建设单位,严格按批复的标准地名开展对外宣传等工作,并按照国家标准设置好地名标志,以方便社会交往和对外联系。
海宁市民政局 2022年12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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