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市级机关各部门、直属各单位: 为持续深化“千村示范、万村整治”工程,促进农民农村共同富裕,全面推进乡村振兴,根据《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开展未来乡村建设的指导意见》(浙政办发〔2022〕4号)和《嘉兴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推进嘉兴市全域未来乡村建设的实施意见》(嘉政办发〔2022〕17号)精神,结合我市实际,现就推进全域未来乡村建设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以满足人民对美好生活向往为根本目的,深入实施乡村振兴战略,以党建为统领,以高品质生活为核心,以人本化、生态化、数字化为建设方向,打造未来产业、风貌、文化、邻里、健康、低碳、交通、智慧、治理等场景,集成“美丽乡村+数字乡村+共富乡村+人文乡村+善治乡村”建设,全力打造“潮乡海宁 未来嘉乡”品牌,着力构建引领数字生活体验、呈现未来时尚元素、彰显江南独特韵味、展示共同富裕愿景的平原水乡新典范。 (二)总体目标。以党建统领为根本,以市域统筹为手段,以按需建设为指引,围绕农业产业、乡村建设、农民共富三大领域,加大乡村数字新基建建设和乡村数据资源管理,构建数字化多跨场景应用基本框架。通过在未来乡村生活圈内建设5-9个未来场景,实现全域未来乡村建设全覆盖,打造宜居、宜业、宜游、宜养、宜学的未来乡村共同体,共同富裕取得实质性进展。 2023年底前,高质量建成9个以上省级未来乡村,50%的行政村根据嘉兴市级未来乡村建设要求按需实现5个以上场景覆盖。 2025年底前,15个省级未来乡村全面建设完成,100%的行政村根据嘉兴市级未来乡村建设要求按需实现5个以上场景覆盖,未来乡村生活圈全面构建,全域未来乡村愿景基本实现。 二、工作体系 (一)党建统领一个未来品牌。 市级层面统一采用“潮乡海宁 未来嘉乡”品牌,构建“党建统领+四共四筹”未来乡村推广模式。各行政村结合已有的美丽乡村品牌或迭代升级,突出建设“嘉乡”主题下的特色未来场景代表作。以农村基层党建示范点建设为抓手,深化新时代“网格连心、组团服务”,探索未来乡村一体式党建统领品牌和组团式差异发展路径,加强农村干部队伍建设,发挥党建在未来乡村建设中的统领作用。 (二)全面建设九个未来场景。 1.建设未来产业场景。大力实施农业“双强行动”,深化农业科技领域改革,促进农业提质增效。深入推进农业经济开发区、创业创新孵化园等高能级平台建设,加快培育提升一批农业龙头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家庭农场等经营主体。以景区村庄和乡村特色产业为依托,有效整合美丽乡村农文旅资源,充分挖掘农耕文化和乡土特色,大力发展美丽经济,打造农业休闲观光新业态,引入农家乐、民宿、电商、文创等产业发展新模式。举办农事节庆、音乐节、美食节等文化活动,做强“光伏长啸”、“健康兴城”、“蚕乡云龙”等乡村品牌。(责任单位:市农业农村局、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文旅体局、市供销总社、市农发公司。列第一位的为牵头单位,下同) 2.建设未来风貌场景。延续各地美丽乡村主题定位,将未来乡村作为城乡风貌整治提升行动中县域风貌样板区的主要建设任务。编制“多规合一”实用性村庄规划,健全“县域乡村建设规划—镇域特色风貌总体设计-村庄规划—村庄设计—农房设计”乡村规划建设体系。加强对农房建筑的风貌引导与管控,尊重乡土风貌和地域特色。持续推进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提升工作,抓实优美庭院、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农村公厕服务提升、杆线序化等工作。(责任单位:市住建局、市农业农村局、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妇联、市卫健局、市综合执法局) 3.建设未来文化场景。扎实推进“艺村艺品”精神共富村创建,发扬传承海宁蚕俗、马牧港滚灯、硖石灯彩、皮影、剪纸、竹编技艺等非遗文化,推进科同村、云龙村等历史文化传统村落保护利用,按照“十个一”场景(即1个村庄故事、1条文脉游线、1处传统界面、1处村史展馆、1座文化礼堂、1项非遗文化、1个特色产业、1个历史场景、1出文化剧目、1套视觉元素),重点展示具有历史价值、特色文化的建筑、遗迹等。推进农村文化礼堂、村文化活动中心、文化公园等智能化提升,打造符合未来乡村气质的未来乡村文化空间。建成市民终身教育学习系统,实现教育设施全覆盖,积极开设研学课堂、老年学堂、农事教育等新型教育形式,体现教育创新理念。开展乡风文明建设,定期开展文化活动,鼓励高校、社会工作室等在乡村设立实践基地。(责任单位:市委宣传部、市教育局、市农业农村局、市文旅体局、市文联) 4.建设未来邻里场景。加强党群服务中心、邻里中心、创业家园、数字服务等功能配置,结合城乡公共服务均等化的要求,叠加教育、健康、文化、体育、志愿服务等高品质公共服务,汇聚便民服务物理空间,实现乡村15分钟生活圈基本覆盖。利用民情茶社、书吧、邻里中心等公共空间,建好村民互动交流的“乡村会客厅”。深化“海宁好家风”建设,推进文明菜单、节俭办酒席、公勺公筷、白事简办等移风易俗工作。优化困难群众帮扶办法,动态更新帮扶名单。对优抚对象、困难家庭、独居老人、残疾人等进行核对。完善村规民约和自治章程,推广邻里贡献积分机制,让有德者有所得。(责任单位:市委宣传部、市农业农村局、市民政局) 5.建设未来健康场景。健全农村疫情常态化防控机制,建立20分钟医疗圈,优化提升村(社区)卫生服务站,建设数字化“云诊室”,开展远程问诊等服务,高质量供给公共卫生服务和全生命周期健康管理。建立15分钟健身圈,完善体育健身设施配置,积极开展全民健身活动。建立15分钟养老圈,加强居家养老服务照料中心运营管理,推广老年人健康手环、定位手机、一键呼叫、紧急救援等智能化服务,加强基本养老服务体系建设。(责任单位:市卫健局、市民政局、市农业农村局、市文旅体局) 6.建设未来低碳场景。大力发展绿色产业,农业发展做好生态治理,产业发展实现节能减排,积极推广光伏太阳能、天然气、风能等清洁能源,推进省级低(零)碳镇(街道)、村(社区)试点示范。健全农村人居环境长效管护机制,全面普及生活垃圾分类,实现农村专车专运智慧化收运模式全覆盖。强化生态环境保护与修复,加快推进“肥药两制”改革和稻田退水“零直排”建设,持续推进“碧水绕村”工程,积极开展生态文明示范创建,争创省级生态文化基地和全国生态文化村。(责任单位:市生态环境分局、市农业农村局、市发改局、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水利局、市垃圾分类办) 7.建设未来交通场景。完善通村公路、村内主干道路建设,重点提升美丽乡村精品线沿线景观,优化公交班次、线路。配建公共生态停车场,根据发展需求科学确定停车场规模与点位,规范设置建设新能源汽车充电桩。鼓励电商平台进乡村,推进农业基地与电子商务平台对接,推广“同城配送+包邮到家”服务,发展定制配送、无接触配送等。为农村设立智能快递柜提供便利,每个建制村设立不少于1处邮政快递配送末端设施,不断提升农村寄递服务水平。(责任单位:市交通运输局、市农业农村局、市邮政管理局) 8.建设未来智慧场景。完善乡村数字化基础建设,实现全村千兆光纤网络、5G移动网络全覆盖。推进智慧化设施和数字化元素充分融入现代农业、美丽乡村建设,实施美丽乡村精品村、3A级景区村庄等实时流量视频监控接入数字乡村大数据平台,在电子导览图、智慧路灯、智慧标识牌、智慧停车场等方面提高实用性。大力发展农村电子商务,采用电商直播等形式,开拓乡村产业新业态。集成构建数字平台,实现信息实时公开,通知、预警实时推送。(责任单位:市农业农村局、市商务局、市文旅体局、市政务数据办) 9.建设未来治理场景。坚持党建统领网格智治,筑强最小治理单元。深入开展平安乡村建设和省级善治(示范)村创建。实行群众自我管理、自我服务、自我教育、自我监督,发挥各类社会组织作用,定期开展民主协商。优化“四共四筹”数字化管理应用,完善应用模块,拓展涉农服务,有效提高用户活跃度。依照“股份分红+积分奖励”模式,开展收益分配。全面补齐农村基本公共服务短板,加快实现幼有善育、学有优教、劳有厚得、病有良医、老有颐养、住有宜居、弱有众扶。(责任单位:市农业农村局、市民政局) 三、实施保障 (一)强化组织领导。坚持主要领导主抓、分管领导领办,把党建统领贯穿于未来乡村建设各场景之中,建立未来乡村专项组,与城乡风貌整治提升工作专班协同开展。市农业农村局牵头组织推进,落实年度重点任务清单,加强工作督导。各镇街道、市级相关部门要按照职责分工,协作配合,集中资源,形成合力。 (二)强化工作推进。建立未来乡村建设与城乡风貌整治提升全面衔接机制,统一谋划、同步推进、统筹运营,协同打造共同富裕现代化基本单元。要积极向上对接,建立专家决策咨询制度,为我市未来乡村建设提供理论支撑。加强典型宣传,对特色场景、经验做法及时总结推广,形成最佳案例实践。 (三)加强要素保障。各级财政应积极支持未来乡村建设,同时建立多元化投入机制,引导工商资本、金融资本、社会资本等积极参与。列入省级、嘉兴市级未来乡村新建项目的,按照市镇村5:4:1的比例落实建设资金。省级未来乡村新建项目,市财政按照工程结算审核价的50%进行补助,最高不超过800万元/村;嘉兴市级未来乡村新建项目,市财政按照工程结算审核价的50%进行补助,最高不超过150万/村。加强各类项目资金整合,强化资金监管和绩效管理。 附件:海宁市全域未来乡村建设任务清单 海宁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3年1月11日 附件
海宁市全域未来乡村建设任务清单
备注:以上任务清单为指导目标数,实施过程中,根据各镇街实际情况可调整建设数量。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