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保障道路交通安全有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道路交通安全法违法行为处理程序规定》规定,现将新增的海宁市区、周王庙镇、长安镇部分交通技术监控设备设置地点向社会通告如下: 一、新增海宁市区部分人行道违停抓拍监控设置地点 1.西山路皮毛市场 2.文苑路西山路口 3.西山路树人小区外1 4.西山路树人小区外2 5.水月亭路阳光景苑1 6.水月亭路阳光景苑2 7.梅林路梅园路口 8.梅林路文宗路口 9.文宗路兴海时代 10.文宗路星光路口 11.文苑路人才公寓1 12.文苑路人才公寓2 13.人民路万隆府 14.农丰路南湾1 15.农丰路南湾2 16.文宗南路恒兴商厦 17.建业路 18广顺路凤鸣小区北1 19.广顺路凤鸣小区北2 20.广顺路凤鸣小区南1 21.广顺路凤鸣小区南2 22.竞芳路西庄桥南 23.海昌路联合路口 24.清波路康桥名城 25.文苑路南苑五里1 26.文苑路南苑五里2 二、新增周王庙镇部分人行道违停抓拍监控设置地点 1.桑梓路与油车路口 三、新增长安镇部分人行道违停抓拍监控设置地点 1.栋梁路桂花城南门口 2.文海北路奥特莱斯北门外1 3.文海北路奥特莱斯北门外2 4.春潮路与海河路口 5.春石路奥特莱斯南 6.百川路海宁中心医院西门外 7.景华路修川新村南门外 8.景华路初级中学长安校区北侧 本公告自2023年4月1日起实施。 海宁市综合行政执法局 2023年3月21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