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组织开展2022年度全市公务员学法用法培训线上考试的通知
各镇(街道),市级机关各部门、市直属各单位: 为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习近平法治思想,推进我市公务员学法用法工作,努力提高依法行政、公正司法和依法办事能力,经研究,决定组织开展公务员学法用法培训线上学法考试,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考试对象 全市各级机关公务员(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机关〈单位〉工作人员,下同)。 二、时间安排 11月15日—11月30日,在线考试。 三、考试内容及题型 1.考试内容包括习近平法治思想、宪法、《民法典》和《公务员法》、《公职人员政务处分法》、《行政处罚法》、《浙江省数字经济促进条例》等公务员应知应会法律知识;《中国共产党机构编制工作条例》、《反有组织犯罪法》、《信访工作条例》以及“两法一条例”等新施行的法律法规。 2、考试题型为单选题,考卷随机生成,总分为100分。 四、考试方式 本次考试采取在线方式进行,并同时开放PC端和手机端两种渠道,参考人员可任选其一完成考试。 (一)注册 注册参考人员须先在“紫薇说法网上学法考试系统”注册考试账号,再通过账号登录考试,具体流程如下: 1.PC端:进入“紫薇说法网上学法考试系统”,点击“考生注册”,准确完整填写姓名、所属部门(单位)、手机号码和密码。所属部门(单位)请按照人员编制所属单位填写。 2.手机端:关注“法治海宁”微信公众号,点击下面“学法考试”菜单栏进入“紫薇说法网上学法考试系统”,点击“注册”,按要求完整填写信息(同PC端)。 (二)考试 自11月15日起,参考人员凭密码登录考试系统,点击“正式考试”进入答题,试卷随机生成,参加考试次数不限,以最高分计成绩。 1.考试形式分为两种。方式一:总卷模式,答题时间100分钟;方式二:分卷模式,共分五张考卷,每卷答题时间20分钟。参考人员可任选一种进行考试。 2.提交考卷后可在首页“查分入口”查询参考人员考试成绩,考试分值在60分以上(含60分)为合格。 3.“紫薇说法普法考试系统”QQ技术群:317601040,有任何技术问题可进入该群咨询。 五、工作要求 1.提高思想认识。各部门(单位)要高度重视此项工作,认真组织实施。结合习近平法治思想宣讲和“12·4”国家宪法日活动,通过广泛发动,全面参与学法用法培训,促使广大公务员带头学习法律、带头敬畏法律、带头遵守法律、带头依法办事,做学法尊法守法用法的模范。 2.落实培训考试。各部门(单位)要认真组织,在规定时间内按要求组织好应考对象的学法用法培训线上考试。学法用法培训作为全市法治宣传教育责任制考核重要内容,市普法办将于考试结束后通报相关情况。 3.按时提交数据。请各部门(单位)于2022年11月11日前,对照市普法办提供的应参考人数(附件1)核对本单位应参考人数,并将此次应参考人员数量(附件2)通过浙政钉上报市普法办(市司法局普法与依法治理科)。逾期未提供修改数据的,市普法办将按照原数据(附件1)计算各单位参考率和合格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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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海宁市委组织部 海宁市普及法律常识办公室 2022年11月1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