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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001008004003017/2023-75226 发文机关:市水利局
公开形式:主动公开 发布时间:2023-04-10 10:56:45
责任部门:市水利局 责任科室:质管中心
所属栏目:应急管理 访 问 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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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敢争先 水利善为 | 市水利局开展水利工程“建设质量年”行动

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建设质量强国”战略、水利部关于水利工程建设质量提升行动和水利局“三个年”活动的总体部署,全面开展水利工程“建设质量年”行动。

3月以来,在各责任单位开展排查整治的基础上,由市水利工程质量管理服务中心牵头,组成“建设质量年”行动督查组,已开展督查活动两次,对照水利工程“建设质量年”活动排查整治问题清单,共发现关于工程质量问题30余个,下发问题反馈单2份,要求在15个工作日内整改闭环。

据悉,2023年“建设质量年”活动覆盖全市所有在建水利工程,全面开展水利工程质量大排查大整治,共分三个阶段进行。

(一)动员部署阶段。印发实施方案,结合海宁水利工作实际情况,进一步明确责任分工、重点任务和具体措施,全面部署水利工程“建设质量年”活动。

(二)组织实施阶段。在各责任单位按照实施方案要求,对照水利工程“建设质量年”活动排查整治问题清单建立“三张清单”,由市水利工程质量管理服务中心牵头,按照“四不两直”的方式,不定期开展监督检查。

(三)总结提升阶段。各责任单位对水利工程“建设质量年”活动进行系统总结,分析问题原因,研究预防问题的工作措施,制定完善相关质量管理制度,建立健全长效管理机制,进一步提升各单位水利工程建设管理水平。

百年大计,质量第一。下一步,将继续围绕“建设质量年”活动年度计划,以水利工程参建各方履行质量管理责任为主线,聚焦水利工程质量管理的突出问题,认真开展问题排查和整改落实,进一步增强质量意识、落实质量责任,建立水利建设质量管理长效机制,全面提升水利工程建设质量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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