阅读辅助
索  引: 001008004003011/2023-75382 公开形式: 主动公开
责任部门: 市财政局 来  源: 市财政局
名  称: (情况总结)海宁市2023年一季度直达资金工作总结 生成日期: 2023-04-17 15:30
访问量:
进入老年模式
(情况总结)海宁市2023年一季度直达资金工作总结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常务会议有关部署要求,积极落实常态化直达机制,进一步加强直达资金管理,提升财政资金使用效能,市财政认真贯彻落实上级部署要求,有序推进直达资金分配使用。现将2023年第一季度直达资金工作情况公开如下:

2023年1-3月,我市共收到上级下达直达资金8.7亿元,均为中央直达资金,直达资金分配进度100%;直达资金支付进度67.1%,高于全省平均8.1个百分点。中央直达资金项目主要包括增值税留抵退税资金转移支付(5.6亿元)、其他减税降费资金转移支付(1.2亿元)、城乡义务教育补助经费(0.3亿元)、中央财政城镇保障性安居工程补助资金(0.3亿元)等。





分享到:
网站地图 | 常见问题 | 意见征集 | 联系我们 | 版权保护 | 隐私安全 |
主办单位:海宁市人民政府主办 海宁市人民政府办公室承办
浙ICP备14012341号 浙公网安备 33048102000515号 网站标识码:3304810001
建议IE7.0 1024*768分辨率以上浏览本网站
智能问答
智能问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