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常务会议有关部署要求,积极落实常态化直达机制,进一步加强直达资金管理,提升财政资金使用效能,市财政认真贯彻落实上级部署要求,有序推进直达资金分配使用。现将2023年第一季度直达资金工作情况公开如下: 2023年1-3月,我市共收到上级下达直达资金8.7亿元,均为中央直达资金,直达资金分配进度100%;直达资金支付进度67.1%,高于全省平均8.1个百分点。中央直达资金项目主要包括增值税留抵退税资金转移支付(5.6亿元)、其他减税降费资金转移支付(1.2亿元)、城乡义务教育补助经费(0.3亿元)、中央财政城镇保障性安居工程补助资金(0.3亿元)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