阅读辅助
索  引:001008004003014/2023-75474 发文机关:嘉兴市生态环境局海宁分局
公开形式:主动公开 发布时间:2023-04-21 08:37
所属栏目:环境保护 访 问 量 :
进入老年模式
(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2023年4月17日-2023年4月21日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登记表的公告

序号

文件名称

文号

决定时间

1

浙江狮万克电器有限公司年产30万套智能吸尘器工厂项目

改202333048100013

2023年4月18日

2

佛吉亚(海宁)汽车部件系统有限公司年新增32万套高端汽车零部件建设项目

改202333048100014

2023年4月21日

公告期为2023421——2023547个工作日)

    行政复议与行政诉讼权利告知: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公告的环境影响评价审批决定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十日内提起行政复议,也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个月内提起行政诉讼。




网站地图 | 常见问题 | 联系我们 | 版权保护 | 隐私安全 |
主办单位:海宁市人民政府主办 海宁市人民政府办公室承办
浙ICP备14012341号 浙公网安备 33048102000515号 网站标识码:3304810001
建议IE7.0 1024*768分辨率以上浏览本网站
智能问答
智能问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