序号 | 项目名称 | 建设地点 | 建设单位 | 建设项目概况 | 公众参与情况 | 相关环保措施承诺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1 | X射线室内探伤新建项目 | 海宁市尖山新区祥虹路8号 | 浙江圣洁钛业科技有限公司 | 因制造过程中需对焊接的焊管进行无损检测,企业拟在厂区内配套建设一间 X 射线探伤室,配备 1 台 XXG-3505 型探伤机(最大管电压 350kV,最大管电流 5mA),所有探伤作业仅限探伤室内 | / | 建设单位承诺,将按照环评提出的相关要求实施项目建设,确保落实各项污染防治和生态保护措施。 | 本项目探伤工作区域由探伤室、控制室、评片室组成,操作室和评片室与探伤室 分开设置。根据理论计算结果,探伤室的墙体、防护门和屋顶的屏蔽能力均能符合《工 业探伤放射防护标准》(GBZ117-2022)的要求。探伤室防护门设计门机联锁装置; 探伤室门口和内部均拟设置显示“预备”和“照射”状态的指示灯和声音提示装置; 探伤室内、外醒目位置拟设置清晰的对“预备”和“照射”信号意义的说明;拟设计 工作状态指示灯与探伤机进行联锁;防护门外设置“当心电离辐射”警告标志和中文 警示说明;探伤室内安装紧急停机按钮;探伤室内和探伤室出入口安装监视装置,在 控制室的操作台有专用的监视器;探伤室配置固定式场所辐射探测报警装置,防护措 施能够满足《工业探伤放射防护标准》(GBZ117-2022)、《工业 X 射线探伤室辐 射屏蔽规范》(GBZ/T250-2014)的相关要求。 |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上述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审批意见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维护公众环境权益,现将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基本情况予以公告。公告期为2023年4月7日至2023年4月13日(5个工作日)。 公示时间:2023年4月6日 联系电话:0573-87289023; 通讯地址:海宁市行政服务中心二楼投资项目区窗口; 邮编:314400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告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上述拟作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