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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001008004003014/2023-76130 发文机关:嘉兴市生态环境局海宁分局
公开形式:主动公开 成文日期:2023-05-18
责任部门:嘉兴市生态环境局海宁分局 责任科室:环评科
所属栏目:统计数据 访 问 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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持续深化“放管服”改革,为经济发展注入绿动力

嘉兴市生态环境局海宁分局持续深化“放管服”改革,聚焦优化营商环境“一号工程”,通过开展上门服务、深化审批改革、创新治污模式、施行柔性执法等举措,助企纾困、向好发展,助力经济稳进提质。

一是主动上门服务优质项目。聚焦“千项万亿”及“新兴海工程”等重大重点项目,以上市(拟上市)、专精特新企业为重点,以企业需求为导向,持续开展送服务进企业,落实项目审批提前介入和“一对一”跟踪服务,打造“企业面对面”环保服务品牌。今年来主动服务拟上市企业13家、重点项目15个,协调解决问题11个,顺利完成我市“千项万亿”工程重大项目环评审批,帮扶服务获企业赠锦旗点赞。

二是深化环评审批制度改革。持续深化“区域环评+环境标准”改革,落实降低环评等级等改革措施,自改革以来已有511个项目由环评报告表审批降级为环评登记表备案,压缩时限65%以上,为企业减少约50%环评编制费用。持续优化审批流程,环评审批服务重心向前靠,落实办理时限再提速10%承诺,为重点项目开辟绿色通道。

三是推动“绿岛”治理模式改革。率先试行“共享治污”模式,指导经济开发区泛半导体产业园“共享治污”项目依法依规实施和运行,探索高新区印染集中区域污水集中治理模式路径,指导航空产业园“共享治污”、汽车4S店集中喷涂中心等项目前期工作,积极向上汇报争取改革试点,助企降低治污成本和环境风险。

四是推进温情执法服务。优化生态环境执法方式,实施分类管理模式,提升监管执法温度。将45家企业纳入监督执法正面清单管理,实施严格规范执法与精准帮扶相结合的分类差异监管,对纳入“正面清单”的企业“无事不扰”。按规定实施轻微违法行为容错免责,促进企业及时纠错,2022年共对33个案件适用底线处罚,减轻处罚金额133.99万元;不予行政处罚14件,不予处罚金额199.78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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