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19日上午,我市召开市委农村工作领导小组(市乡村振兴领导小组)第一次全体会议。市委副书记、市委农村工作领导小组(市乡村振兴领导小组)副组长蒋娟芬主持会议并讲话。市政府副市长、市委农村工作领导小组(市乡村振兴领导小组)副组长任博出席。 会议传达学习了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三农”工作的重要论述以及中央、省委、嘉兴市委农村工作会议精神和《浙江省落实五级书记抓乡村振兴责任清单(试行)》有关要求,听取了市委组织部、市财政局、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和市委农办(市乡村振兴办)关于全域党建联盟建设、财政支农、耕地保护和农业农村发展用地保障、嘉兴对海宁2021年度乡村振兴工作述职评议意见整改等工作汇报,审议并通过了《关于2022年高质量推进乡村振兴 促进农民农村共同富裕的实施意见》和《市委农村工作领导小组(市乡村振兴领导小组)工作规则》。 蒋娟芬指出,要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三农”工作的重要论述精神,准确把握新形势、新任务、新要求,切实增强全面推进乡村振兴的政治责任感和历史使命感,积极推动“三农”事业全方位变革重塑。 蒋娟芬要求,要聚力聚焦“农业增效、农村增美、农民增收”三大跑道,打造一批具有海宁辨识度的“三农”标志性成果,加快建设农业农村现代化先行市。一要牢守粮食安全底线,不断夯实“三农”发展基本盘。二要把握共同富裕主线,牢固树立强村富民新标杆。三要搭好数字变革天线,找准农业农村数字化改革突破口。 蒋娟芬强调,要坚持农业农村优先发展总方针,加强组织领导,强化要素支撑,压实各级责任,奋力开创乡村振兴新局面,努力为勇当高质量发展建设共同富裕示范表率贡献“三农”力量,以优异成绩迎接党的二十大胜利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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