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海宁市发布《海宁市支持制造业高质量发展若干政策、海宁市加快重点服务业高质量发展若干政策、海宁市支持建筑产业高质量发展财政奖励等3个意见(修订版)》(以下简称“产业政策(修订版)”),聚焦“新兴海工程”“556”现代服务业产业体系等重点,围绕积极的财政政策加力提效、政策发展和安全并举的要求,通过优化产业政策实施方式,为全市产业高质量发展提供支持保障。 据悉,产业政策(修订版)是原产业政策及后续出台的专项性政策、补充及加码政策的高度集成,此次政策修订坚持问需于企,充分听取了企业家代表、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及各镇(街道、平台)意见,形成了制造业高质量发展、重点服务业高质量发展、建筑产业高质量发展三大政策主体,同步配套出台相应实施细则,实现产业政策“一本通”,企业根据所属产业即可精准查找适用政策。 “修订后的产业政策,对企业的扶持重点更加突出,将围绕‘新兴海工程’总体要求和主要目标,重点支持‘八大’行动,传统制造业转型和新兴产业培育并重,进一步强化产业链强链补链延链,培育一批链主型龙头企业,切实发挥政策‘四两拨千斤’的作用。”市财政局相关负责人介绍。 据了解,产业政策(修订版)主要对以下几方面作了调整: 一是增加了“新兴海工程”支持政策。新增对列入“新兴海工程”重点企业和重点科技型企业给予奖励的条款,对“新兴海工程”企业投资及科技研发项目加大了奖励比例和额度。 二是强化协会组织作用。增加行业协会组织参展奖励,加大出口信保的支持力度,对参加出口信用保险的企业,给予实际支付保费奖励比例从50%提高到60%、最高限额从80万元增加到500万元。 三是支持传统产业和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并重。对传统行业新增时尚产业企业做大做强政策,对半导体、生命健康等战略性新兴产业,设置了科研应用、平台建设等政策。 四是支持服务业发展。新增了“一部门一产业”培育政策,着力构建我市“556”现代服务业产业体系。 五是支持建筑业发展。优化了“走出去发展”扶持政策,使导向更明确,目标更聚焦。 为了让企业政策兑现更便捷,突出政策助企保障作用,市财政会同相关产业主管部门优化兑现流程,对免申即享项目采取立刻兑现,对需申报项目加快审核进度,提高兑现效率,切实让企业用得上,用得好,切实提高企业获得感,推进营商环境再优化,牵引各产业在高质量发展快车道上加速前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