阅读辅助
◇当前位置:首页
>> 人大代表建议、政协提案办理结果 >> 政协提案办理答复
进入老年模式
海宁市医疗保障局关于市政协十三届五次会议第216号提案的答复

发布日期:2023-06-19 16:57访问次数: 信息来源:市医疗保障局字号:[ ]


名 称: 海宁市医疗保障局关于市政协十三届五次会议第216号提案的答复
答复情况:

海宁市医疗保障局关于市政协十三届

五次会议第216号提案的答复

 

李龙委员、沈雁良委员、王超群委员:

你们在市政协第十三届五次会议上提出的《关于逐步实行对8周岁以下海宁户籍未成年人免费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的建议》的提案收悉,感谢你们对我市医保工作的关心和支持,对此,我局高度重视,多次与相关部门沟通,现就建议的办理情况答复如下:

你们建议“对8周岁以下海宁市户籍儿童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个人缴费部分实行减免”。这一建议一方面的确可以有效的提高医保参保覆盖率,但目前也还存在一定的现实问题。

一、嘉兴统一政策下的管理要求

根据国家统一部署,基本医疗保险将逐步实现政策统一、基金统筹。具体时间要求是从2020年起实现基本医保政策的嘉兴统一,从2022年起实现医保基金的市级统筹,从2025年起基本实现医保基金的省级统筹。也就是说,目前涉及医保的相关政策已经实现了嘉兴的统一。政策统一既包括待遇政策的统一,也包括基金筹资政策的统一。其目的是通过统一的政策,减少区域内参保群众待遇和筹资的差异,避免因政策不平衡而带来新的社会问题。根据《嘉兴市基本医疗保障暂行办法》(嘉政发〔2019〕20)规定,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的筹资标准统一,按年缴费,实行个人缴费和财政补助相结合。办法也对由地方政府负担个人缴费部分的群体进行了明确,主要是从兜底线的角度,对持证残疾人、计生特殊家庭等困难参保人员,特困供养人员、最低生活保障家庭成员、最低生活保障边缘家庭成员和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确定的其他困难人员,其个人缴费部分明确由当地政府承担,其他群体均没有财政保障范围。

二、财政均衡体制下的管理要求

民生领域的财政补助政策一直以来备受关注,一方面是地区间的差异容易引起群众攀比而造成社会问题,另一方面是因为民生补助政策一旦出台,就会形成长期的财政支出,很难再降低或取消。根据省财政厅最新的会议精神,也一再明确各地区不得擅自提高民生领域政策的补助标准,不得扩大补助人群范围。这是基于财政政策平衡的原则,并不是与各地财力相挂钩的考虑。因此,市财政认为对部分参保对象制定新的缴费补助政策,目前条件尚不成熟。

另外,按照2021年度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个人缴费标准(610元/年/人)测算,全市8周岁以下儿童(约55000人),共需补助资金3355万元,如果常态化实施,则每年均需这笔资金安排。如果一次性分五年实施,则同一群体间会因此产生先后或进出等的一些不平衡问题。根据你们的提案,下一步,我们将建议各镇(街道)从实事工程的角度出发,在引导全民参保、分类扶持方面予以综合考虑,切实有效推进全民医保工作,从而减轻育龄妇女的后顾之忧,缓解群众就医的医疗费用负担。

最后,再次感谢你们对我局工作的支持,欢迎提出意见建议。




网站地图 | 常见问题 | 联系我们 | 版权保护 | 隐私安全 |
主办单位:海宁市人民政府主办 海宁市人民政府办公室承办
浙ICP备14012341号 浙公网安备 33048102000515号 网站标识码:3304810001
建议IE7.0 1024*768分辨率以上浏览本网站
智能问答
智能问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