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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宁市医疗保障局关于市政协十四届二次会议第254号提案的答复

发布日期:2023-06-19 17:05访问次数: 信息来源:市医疗保障局字号:[ ]


名 称: 海宁市医疗保障局关于市政协十四届二次会议第254号提案的答复
答复情况:

海宁市医疗保障局关于市政协十四届二次会议第254号提案的答复


陈钢委员、胡艳委员、吴轶思委员:

你们在市政协十四届二次会议上提出的关于“持续深化医保改革助力县域医疗高质量发展的建议”的提案收悉,现答复如下:

一、集中带量采购相关工作情况

根据国家、省、市职能划分,集中带量采购分级开展工作。主要分为国家、省级带量采购和市(设区市)级带量采购。各县市医保部门主要负责做好购销协议签订、医保基金预付、带量采购执行监督、总额预算管理等工作。海宁市无权自行组织带量采购。2023年,国家和省医保局将坚定不移推进药品耗材集中带量采购。我局将按国家、省、市级医保部门部署,推进新批次集采药品和耗材执行的相关工作。截止3月底已完成国家第八批、长三角联盟(原国采第二批、第四批)、省第三批、省联中成药联采(参照湖北)、省际联采(参照江西)等6批次的药品集中采购预采购量填报工作;完成国家第二批人工关节类耗材续签需求量填报、国家第三批脊柱类耗材、口腔种植体系、心脏介入电生理类、腔镜吻合器类省际联盟集中采购的协议量确认工作。后续将按时间节点推进购销协议签订、医保基金预付及监督集采品种在海宁落地执行。

二、医保基金管理相关工作情况

医疗机构的定点申请目前仍有机构所在地的医保部门进行准入评估,海宁市外定点医疗机构的数量不受市医保局的管辖控制。但全国统一的医疗保障信息平台目前已全面建成,浙江省也在加快推动智能监管子系统深化应用,全面推进智能审核和监控工作,对全量医保基金结算单据开展全面智能审核,并且所有统筹地区智能审核和监控数据准确上传国家平台,计划2023年底初步实现全国智能监控“一张网”。医保智能审核工作的开展可以加强对纳入医保支付范围的医疗服务行为和医疗费用的监督管理,规范医疗服务行为,控制费用不合理增长。

三、医保支付方式改革相关工作情况

嘉兴市统一从2020年开始启动住院费用DRGs付费方式改革工作,目前已经走过了3年历程。从2021年度DRGs点数付费年度清算结果来看,海宁全市用于分配的结余留用激励资金达8813万余元,资金总额排嘉兴首位。同时积极贯彻DRGs点数法付费改革中重点扶持专科与新技术新项目倾斜政策、国谈药补偿政策及部分病组同病同价政策。2023年市医保局将继续完善医保基金总额预算与医疗机构之间协商谈判机制,强化预算执行刚性。深化住院DRGs点数法付费方式改革,推进安宁疗护医保支付方式改革试点,稳步推进康复住院按患者导向支付模型(PDPM)点数法付费,执行全省统一的不设差异系数病组目录,积极落实中医激励政策。稳妥推进门诊付费方式改革,逐步形成医保基金支付闭环管理。

最后,再次感谢你们对医保工作的关心理解和支持,欢迎提出宝贵意见和建议。


海宁市医疗保障局

2023年4月28日

(联系人:张袁勋,联系电话:0573-8763937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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