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以来,海宁市落实女职工就业“稳”“保”要求,通过完善女职工就业创业政策,实施女职工职业指导、创业扶持、就业支持、技能提升、护航巾帼“五大行动”,持续促进女职工就业创业,保障妇女平等就业,实现共同富裕。 一是实施“职业指导”行动。海宁摸清全市女职工就业创业底数,依托专业人力资源公司、女职工事务业务骨干和女职工关爱协会会员单位,成立全市女职工就业创业指团队。目前已为女职工开展经济社会发展和就业形势介绍、政策咨询、心理调适、“一对一”职业规划等职业指导活动12场,有800余人次参加。 二是实施“创业扶持”行动。海宁梳理全市女职工创业贷款贴息、创业补贴、创业带动就业补贴、场租补贴和创业税费减免等政策,拟成立女职工创业专区和创业孵化基地。目前已协调多名女职工办理创业贷款1000多万元,落实43名女职工办理创业税收减免210多万元。 三是实施“就业支持”行动。海宁发挥线上线下联动优势,搭建企业与女职工面对面交流平台,今年以来已举办涉及女职工的专场招聘活动20场,参加企业180多家,发布招聘岗位3500多个,参与女职工1100多名,达成就业意向的有370多名。 四是实施“技能提升”行动。海宁完善终身职业技能培训制度,加大妇女的职业技能培训力度,保障妇女在各类职业技能培训中的比例,大力培育知识型、技能型、创新型女性劳动者。积极开展女职工全员适应性培训,鼓励女职工参加创业创新培训和职业技能提升行动。宏达高科控股股份有限公司的沈海燕通过自身努力成为嘉兴第一个获得中华全国总工会授予的“全国五一巾帼标兵”称号的穿纱工。 五是实施 “护航巾帼”行动。加强对用人单位女职工劳动保护的劳动保障监察,督促用人单位规范用工行为,指导女职工签订劳动合同,监督和推动企业签订女职工权益保障专项集体合同。加大对侵犯女职工劳动权益行为的失信惩戒力度。特别是二孩、三孩政策实施后,妇女妊娠、生育和哺乳期间享受国家规定的特殊劳动保护,全力保障妇女就业合法权益。海宁仲裁院2022年共计处置14起侵害女职工生育权利的案件,为女职工追回各项报酬74.94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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