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海宁市高度重视学前教育改革发展,坚持“项目布局、师资培育、改革创新”向学前教育倾斜,大力推进学前教育优质普惠发展,成为国家学前教育改革发展实验区、国家级“安吉游戏”推广实验区、浙江省实施《指南》实验区。该市共有幼儿园89所,其中公办园74所,民办园15所(普惠性幼儿园5所),公办园儿童覆盖率从2010年的68.8%提升至2022年的84.9%,等级幼儿园儿童覆盖率从72.9%提升至100%,其中省一二级优质园覆盖率从26.4%提升至81.7%。“幼有优教”案例入选省学前教育改革发展重大历史性成就典型案例,通过全国学前教育普及普惠县市创建省级督导评估。 一、教育资源供给逐步提升 一是优化教育布局。编制完成《海宁市教育布局规划(2020-2035)》,近5年来共新建、改扩建幼儿园67所,新增学位12930个。出台《海宁市住宅小区配套幼儿园建设管理办法》,强化配套幼儿园“建设四同步”和“公益普惠性”,目前,全市12所配套幼儿园均为公办园,全市普惠性幼儿园儿童覆盖率92.19%,家长就近入园的需求得到进一步满足。 二是实施补短提升。制定《2018-2022年农村薄弱幼儿园改造提升工作实施方案》,投资3.3亿对17个项目补短提升,2019年幼儿园改造提升工程获省政府办公厅表彰。目前全市12个镇(街道)均有1所公办中心幼儿园,其中省一级园11所。农村65所幼儿园等级园比例全覆盖,其中一级园13所、二级园30所,优质园儿童覆盖率达73.7%。 三是加大教育投入。按公办中小学的预算办法,将学前教育经费列入同级财政预算,十年来海宁市学前教育占国家财政性经费的比例从5.25%提升到12.85%,财政经费投入增幅明显。每年设立学前教育专项奖励经费,用于幼儿园登记创建、年度考核和结对帮扶,专项奖励经费逐年增加至200万元以上。市财政保障所有民办园享受和公办园同等的专项奖励,对在职教师社保缴费、保安人员经费、安保技防物防设备费给予50%补助,并给予普惠性民办园“生均公用经费”“教师人员经费”“教育事业费”“办园成本差额”四项奖补。 二、教师队伍培育逐步优化 一是建好专业成长平台。通过名师导教、名师解惑、课改联盟等途径开展教研活动,充分发挥名师辐射作用。实施教师“下沉补短”,每年对村级园、民办园教师开展针对性、个性化的研训活动。开展网络教研、录制视频培训等研训模式,促进教育与信息深入融合。2020年以来,名师下沉24批次,共下沉名师98人次,录制培训视频54个,受益教师1099人。 二是加大名师培育力度。抓好名师、校长、教学研究三支队伍建设,完善名优教师培养体系。目前,全市幼儿园有特级教师1名,省教坛新秀5名;嘉兴市级名优教师35名,海宁市级名优教师404名。发挥教师发展学校和改革试点学校对接高校、培育教师的重要阵地作用,全市共有9所幼儿园成为浙江省教师发展学校。 三是重视农村幼教队伍发展。配足配好教职工队伍,新增幼儿教师编制向农村幼儿园倾斜,十年来农村事业编教师从18人提升至244人,近年来从城区优质园选派4名骨干到农村中心幼儿园担任园长。保障所有在编幼儿教师享受公办中小学教师同等待遇。 三、改革试点创新逐步完善 一是高质量做好实验区工作。根据教育部《3-6岁儿童学习与发展指南》,确定19所幼儿园为试点园,分“评价机制、环境创设、观察指导”三个小组开展,把教研重心转变到对幼儿的研究上,以典型案例为切入点,帮助教师深入理解教育理论和健康、语言、社会、科学、艺术五大领域幼儿典型行为表现,提高教育教学的能力与水平。 二是深化幼儿园课程改革。成立学前教育课程改革工作领导小组,确立课程园本化、特色微小课程、园本课程三大课改方向。深入推进国家级“安吉游戏”推广实验区试点工作,成立国家级试点园3个、省级6个、市级22个,整体提升教育质量,2022年共开展专题培训等各类活动27次,推广工作已逐步辐射至全域。 三是推进招生制度改革。完善幼儿园招生服务区制度,对接公安等相关部门深入调研,摸清适龄户籍生总数和分布。充分听取各界的意见建议,坚持稳定、均衡、公平的原则调整服务区,将实施区域由城区扩大至市区四街道,招生服务区由4个优化至8个,2022年有8330名幼儿实现就近入园。试点幼儿园托班建设,2022学年共开设托班18个,覆盖各镇(街道),招收幼儿320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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