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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001008004003019/2023-76628 发文机关:海宁市商务局
公开形式:主动公开 发布时间:2023-06-05 14:35:01
责任部门:海宁市商务局 责任科室:粮食管理科
所属栏目:公告公示 访 问 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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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宁市粮食产业发展补助(奖励)资金 申报操作细则

一、申报形式:现场书面申报。

二、申报时间:当年完成事项原则上于10月1日至10月30日(周一至周五,法定节假日除外),对跨年事项于次年3月1日至3月30日完成申报。

三、申报地点:海宁市行政中心1号楼5楼530办公室。

四、联系方式:粮食管理科张浩哲,联系电话:87291080。

五、申报要求:

1.申报人根据申报内容填写申请表(附表1);

2.根据《海宁市粮食产业发展补助(奖励)资金申请材料清单》(附表2)提供申报事项相应的纸质印证材料。

 

 

 

 

 

 

 

 

 

 

 

 

 

 

附表1

海宁市粮食产业发展补助(奖励)资金申请表

                            单位:万元(保留小数点后两位)

企业名称(公章)


联系人


企业地址


电话


法人代表


手机号码


1

购销奖励

网上销售额(万元)


奖补金额


2

产销合作

面积(万亩)


奖补金额


参展次数与获奖(个)



3

技术改造

“品字标浙江农产”认证


奖补金额


发明专利证书(个)



4

品牌培育

省级、嘉兴市级农产品品牌(名牌农产品)(个)


奖补金额


5

保障奖励

粮食应急保障(个)


奖补金额


申请奖补资金合计(大写):                               

说明:

兹声明以上所提交的申报项目所附材料内容真实有效,否则愿承担违反法律法规责任产生的一切后果。

         申报单位负责人(签字盖章):        申报日期:    年   月   日

市主管部门审核:

                                                          年   月   日

备注:1.申请表一式4份;2.无申报的项目内容填“无”


附表2

序号

申报内容

材料清单

联合评审单位

1

购销奖励

进行线上粮食交易

①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②申请表(一式四份)。

①“网上粮店”开店证明材料;②年网上粮食销售量或销售收入证明材料或报表。

市农业农村局、市粮食物资局、市财政局

2

产销合作

建立省外粮源基地

①有效土地承包、租赁或订单收购合同,或代收购后购销合同复印件;②购销、加工相关统计报表;③合法的实际粮食运输相关凭证。

市粮食物资局、市财政局

3

企业参加产销合作展销交易会。

①参会参展报名表、往返凭据;②参展合同、摊位确认函、收费通知、银行支付凭证、发票,参展照片(要求摊位号及企业名称清晰)等复印件。③提供市主管部门备案同意文件或资料。

市农业农村局、市粮食物资局、市财政局

4

技术改造

“品字标浙江农产”认证

“品字标浙江农产”认证复印件

市市场监管局、市粮食物资局、市财政局

5

食用新产品、新工艺、新技术获得国家发明专利

发明专利证书复印件

市市场监管局、市粮食物资局、市财政局

6

品牌培育

获省级、嘉兴市级农产品品牌(名牌农产品)荣誉

省级、嘉兴市级农产品品牌(名牌农产品)文件与证书复印件

市农业农村局、市粮食物资局、市财政局

7

应急保障

纳入我市应急保障体系

①应急保障协议复印件;②根据协议约定落实的相关台账资料复印件。

市粮食物资局、市财政局

海宁市粮食产业发展补助(奖励)资金申报材料清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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