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嘉兴市长期护理保险暂行办法》(嘉人社〔2017〕20号)、《“浙里长护在线”失能等级评估管理办法(试行)》(嘉医保中心〔2022〕2号)、《海宁市长期护理保险失能等级评估工作规程》(海医保〔2022〕21号),现将长期护理保险失能等级评定结果为重度失能的申请人员进行公示,公示期为2023年6月5日到2023年6月11日止。名单如下:
公示期间,对申请人有异议的,可向海宁市医疗保险服务中心举报、投诉。 为便于调查核实,鼓励实名反映问题,并提供联系方式,我中心将按有关规定予以保密。举报电话:0573-87657686 海宁市医疗保险服务中心 2023年6月5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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