抽样编号为XBJ23330481306930002的线椒核查处置情况 (一)抽检基本情况 海宁市尖山新区谢廷翠果蔬摊销售的线椒(购进日期2023年2月26日),经抽样检验,上述线椒中其中甲氨基阿维菌素苯甲酸盐项目不符合GB2763-2021《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农药最大残留限量》要求,检验结论为不合格。检验机构为浙江公正检验中心有限公司。 (二)流通环节核查处置情况 根据《浙江省食品小作坊小餐饮店小食杂店和食品摊贩管理规定》之规定,决定对当事人作出如下处理:一、警告;二、罚款人民币3000元。 2023年6月9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