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相关单位: 为深刻吸取近期全国中毒、窒息等事故教训,进一步强化有限空间作业安全监管,根据市领导批示指示精神,现将《嘉兴市安全生产隐患大排查大整治工作提示单》(〔2023〕3号)转发给大家,请各镇(街道)、相关部门结合《关于全面贯彻落实省安委办工作要求切实做好有限空间作业安全专项整治的通知》(海安委办〔2023〕18号)、《关于加强近期有限空间作业安全的提示函》(海应急函〔2023〕38号)等文件要求,深化开展有限空间领域安全生产隐患大排查大整治,保质保量完成有限空间作业安全专项整治各项工作任务,防范生产安全事故发生。
海宁市应急管理局 2023年5月31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