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常务会议有关部署要求,积极落实常态化直达机制,进一步加强直达资金管理,提高财政资金使用的规范性、安全性和有效性,市财政严格按照上级部署要求,积极推进直达资金分配使用,强化资金监管、追踪使用去、及时分析处理系统预警信息,确保直达资金精准高效落地。现将2023年1-6月直达资金工作情况公开如下: 2023年1-6月,我市共收到上级下达直达资金10.1亿元,均为中央直达资金,直达资金分配进度100%;直达资金支付进度81.2%,高于全省平均19.3个百分点。中央直达资金项目主要包括增值税留抵退税资金转移支付(5.6亿元)、其他减税降费资金转移支付(1.2亿元)、城乡义务教育补助经费(0.3亿元)、中央财政城镇保障性安居工程补助资金(0.3亿元)、车辆购置税收入补助地方资金(0.3亿元)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