序号 | 文件名称 | 文号 | 决定时间 | 1 | 海宁融和医疗科技(浙江)有限公司年产3000套血管内超声导管项目 | 改202333048100029 | 2023年7月10日 | 2 | 浙江确安科技有限公司年产20万片高端晶圆集成电路的测试线三期建设项目 | 改202333048100030 | 2023年7月12日 | 3 | 浙江金骏新材料有限公司在海宁建设年产4000吨低烟无卤阻燃护套料、6000吨PVC高分子材料高阻燃电线电缆料项目 | 改202333048100031 | 2023年7月12日 | 4 | 浙江博尔特数码科技有限公司年产800万米高档装饰面料、200万米高级服装面料技改项目 | 改202333048100032 | 2023年7月14日 | 5 | 海宁市高顺无纺制品有限公司年产2000吨无纺布产品项目 | 改202333048100033 | 2023年7月14日 |
公告期为2023年7月14日——2023年7月25日(7个工作日) 行政复议与行政诉讼权利告知: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公告的环境影响评价审批决定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十日内提起行政复议,也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个月内提起行政诉讼。
|